索引号: | 002975449/2024-61942 | 内容分类: | 公告公示 |
主题分类: | 医保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余姚市医疗保障局 |
关于2024年度余姚市第一批集中受理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申请的通告 | |
根据《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4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余姚市第一批集中受理护理服务机构(本次仅受理机构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申请工作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次申请期为2024年5月的前5个工作日(即5月6日8:30至5月10日17:00)。 二、申请条件 符合《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见附件1)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具备的基本条件,且不存在第十条所列情形的各类养老机构、二级及以下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按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纳入余姚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 三、申请方式 (一)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统一采用线下申报的方式,申报地点: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718室,联系电话0574-89553632。 (二)按照《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见附件1)第十一条规定提交有关申请资料。 (三)申请提交的各类证书、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它事项 (一)纳入协议管理的程序包括受理申请、审核联查、评估确定、公示公告。 (二)按照“总量控制、覆盖城乡、合理布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择优定点”的原则确定2024年度余姚市第一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所有纳入定点机构应按照《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见附件1)第十三条规定完成签约前准备工作,并按时签订《余姚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协议书》。 附件:1.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甬医保发〔2022〕47号).pdf 3.余姚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机构护理)评估表.docx 余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余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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