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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2972698/2018-0000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文件编号: | 余政办发〔2018〕127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
BYYD01-2018-0005 | 有效性: | 失效 |
政策解读: | http://www.yy.gov.cn/art/2018/12/29/art_1229143481_690420.html |
政策图解: | http://www.yy.gov.cn/art/2018/12/29/art_1229143482_690694.html |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就业援助政策有关内容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就业帮扶,根据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宁波市就业援助政策有关内容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3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余姚市就业援助政策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由城镇户籍人员调整为本市户籍人员。 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原享受人员按每人每月765元享受至期满。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宁波市就业援助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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