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余姚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局)级,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涉外事务管理工作。设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协调联络科,负责处理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市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宁波和余姚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会同有关单位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 (二)根据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要求,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三)办理市政府日常文电,起草市政府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应公开的政策决策、决定和工作措施,代表市政府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新闻。 (四)负责组织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动和市政府领导重要内外事活动。 (五)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六)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指示精神需要,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七)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 (八)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并提出建议。 (九)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领导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及相关的重要问题。 (十)做好涉外事务管理、经济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等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走私综合治理和口岸管理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