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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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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发改局、前湾新区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制定了《宁波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经报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能源局 2024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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