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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7/2023-58958 内容分类: 部门预决算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余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余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主要职能 3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4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4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4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5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5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5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6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10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0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1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一)机关运行经费 11

(二)政府采购情况 1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2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2

一、收入科目 12

二、支出科目 13

三、机关运行经费 1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协调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单位制定的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7.组织落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政策,依法承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相关工作。宣传弘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

8.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扶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余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局属余姚市四明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管理所单位、局属余姚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16956.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6956.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14.65万元,占94.46%;其它收入5.00万元,占0.02%;上年结转937.18万元,占5.52%。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6956.83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71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7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0.8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27.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73万元,项目支出16150.61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951.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14.65万元,上年结转937.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71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78.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60.88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51.8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8351.5万元增加8600.33万元,主要是:1.结转了上级补助资金937.18万元。2.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2022年直接分配给乡镇街道,本年纳入了局本级预算,其中义务兵优待金3393.23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752万元。3.因为优抚对象享受物价补贴的人员扩大及补助标准提高,其他优抚支出增加预算1459.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712.23万元,占98.60%;卫生健康支出(类)178.72万元,占1.05%;住房保障支出(类)60.88万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3.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58万元,下降10.73%,主要原因是有1名退休人员去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2.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90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0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96万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提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492.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2.05万元,增长11.81%,主要原因是优抚标准提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787.6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36.20万元,增长32.28%,主要原因是伤残军人人数增加及优抚标准提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1034.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5.05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是优抚标准提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3393.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374.46万元,增长17977.94%,主要原因是2022年该项资金直接分配给乡镇,本年纳入局本级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3328.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05.41万元,增长22.23%,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光荣院(项)23.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7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革命老人补助标准提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1014.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86.15万元,增长209.12%,主要原因是烈管所提质改造工程预算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567.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401.12万元,增长840.20%,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物价补贴人数增加及标准提高。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175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12.37万元,增长4320.89%,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2022年直接分配给乡镇街道,本年纳入局本级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49.9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82.18万元,下降62.21%,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上级下拨金额减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143.3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38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上级下拨资金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190.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9.53万元,增长168.42%,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役士兵复学较多,参加培训人数较少,导致支出偏低。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644.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5.43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优抚标准提高。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95万元,下降15.57%,主要原因是相关优抚对象人数减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8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60万元,增长800.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55.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7.92万元,下降9.84%,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1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367.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6.51万元,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预算自然增长。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98.0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33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自然增长。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460.1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1.05万元,增长39.82%,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一项目(村社区服务站建设资金)120万元直接分配给乡镇街道,今年该项目纳入局本级预算。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21%,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1人,预算相应减少。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5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7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增加。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7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51万元,增长8.12%,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增加。

2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14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98万元,增长14.71%,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提高。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0.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53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1人,预算相应减少。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7.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7.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7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驻姚部队和上级单位人员来访以及迎接省双拥模范城考评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32.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及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减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5.6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60万元,主要用于2辆调拨的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保养。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余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52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1700.00元,主要是人员减少1人,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9.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1545.30万元,项目32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

11.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2.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符合领取定期生活补助条件的“两参”人员生活补。

13.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4.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人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5.抚恤(款)光荣院(项):指反映光荣院运行及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16.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17.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

18.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9.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0.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反映退休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

21.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2.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

23.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4.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5.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3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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