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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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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构简称 余姚市住建局
    机构地址 余姚市南滨江路218号
    联系方式 0574-62708262 0574-89554908
    办公时间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冬令时)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宁波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和重大政策的拟订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保障。指导人才安居专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政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监督指导全市城镇住宅建设管理、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白蚁防治等工作。负责房产交易管理。

    (五)负责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审核。负责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管理。

    (六)负责城市建设和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城市公共空间和街区更新改造工作。承担涉及梳理式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自主更新等城市有机更新、品质提升方面的工作职能。

    (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燃气等领域的管理,监督指导设施养管工作,承担市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保修期后维护工作。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八)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和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建设。

    (九)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相关行业管理。负责建筑、房地产、勘察设计、物业服务、监理、市政养护、燃气、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业的管理,加强相关领域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行业领域的经营许可和特许经营。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建筑业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十一)负责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建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及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各类行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十三)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