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姚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试行)》(余党办〔2012〕52号)规定,请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10日内抓紧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并按规定填写《余姚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及时向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报送。
联系人:袁明亮,62725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