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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年度)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本机关今年积极推进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完成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规范制度设计,促进常态化公开。一方面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各成员领导职责为依托,领导带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对主动公开的内容、事项、清单都有明确规定,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2021年度,我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总数1895条,其中公开征地公告信息96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455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16条。此外,不动产登记公告信息公开1533条。


网址:http://www.yy.gov.cn/col/col1229454674/index.html

二是梳理服务事项,推动便民化服务。通过浙里办政府服务平台,主动梳理并公开资规局审批业务的办理事项。2021年,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政府权责清单11大类共862子项。按类型分类,行政处罚318子项、行政确认6大项113子项、行政许可事项32大项56子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征收事项5项、联办事项4大项、公共服务事项25大项36子项、行政强制事项11项、行政检查295子项,其它行政权力16大项。



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dept/deptQueryPage.do?deptId=001008002007017&webId=24#page=1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申请总数有所降低。2021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共接收77份,同比减少35.8%。在按照已制定的《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处理好政府信息依申请的收件、受理、办理等过程后,今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总数明显有所降低,分析原因在于主动公开成效明显。如今年对征地方面信息、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进行了规范化公示。


二是网络申请仍为主渠道。网络申请以其申请的便捷性、抵达的准确性、回复的及时性受广大申请信息公开群众的青睐。2021年,网络申请35份,占全年总申请量的45.4%,现场申请数量为16份,占全年总申请量20%。

三是申请内容更加集中。主要集中在规划类(30件)、行政处罚(4件)、和征收方面(10件),分别同比减少59%、同比减少70%、同比减少0%。本年度因信息公开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公开渠道多样化。根据各科室业务的需要,我们有针对性的在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余姚市招投标网站、余姚日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站、浙江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站、浙江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并针对微博、微信平台的特点,我们采取多种排版、图文、视频等方式的展示宣传政府信息,让群众更易获知、更愿获知政府信息。

二是内容审核标准化。按照梳理的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准确的公开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对所有需公开的信息,开展公开前审查,通过局OA办公系统,对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前审核备案。

三是信息公开常态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信息发布的常态化和及时、准确与规范,注重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推动做好局网站的常态化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方面,在新媒体平台上开设政务微博账号和微信公众号,推进政务在微博和微信上及时有效的公开。2021年全年,微博上更新内容条数位92条,内容主要集中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国土相关业务最新进展等方面。微信上发布382条,着重宣传最新自然资源和规划方面的政策、资规局工作动态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另一方面,优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优化调整“阳光矿政专栏”“阳光规划专栏”“不动产登记专栏”等专栏,各专栏均以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为依托,推动征地拆迁、矿产出让、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公告等信息的及时公开。同时也推进平台网站优化设计,在原有公开网站五个模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对局部内容进行调整,达到政务信息获取方式和渠道更便捷的效果,促使群众及时参与政务互动,了解政府工作内容,更好的配合政府治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成员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明确成员的职责,落实信息公开。二是出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暂行办法》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公开相关信息前,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防止涉密或敏感信息的违规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30.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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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5

-

-

-

-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2

-

-

-

-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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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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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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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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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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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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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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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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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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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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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

-

-

-

-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1

-

-

-

-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

-

-

-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

-

-

-

-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

-

-

-

-

1

2.重复申请

1

-

-

-

-

-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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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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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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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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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六)其它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3

-

-

-

-

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3.其它

1

-

-

-

-

-

1

(七)总计

62

15

-

-

-

-

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

-

-

-

-

1

-

-

-

1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仍需加强。在执行政务公开工作中,部分信息的公开在时效性上还有所欠缺。2021年,通过定时查询公开网站,设定公开提醒等方式,使得信息公开的频率有所提升,此外,通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日常加强沟通,全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已有充分认识。

二是依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描述辨别难度大。同一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料复杂性增加,涉及到多份资料,往往还与信访信息杂糅,内容辨别难度大,部分申请补正后,描述上仍难以辨别需要的信息内容。2021年,通过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一定程度上提高提供资料信息的准确性,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努力。

三是网站栏目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网站的栏目的设置、种类和查询的方式相对比较复杂,此外,新媒体平台更新频率有待加强。2021年,微信、微博动态频次有明显的增加,对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一定整合调整,提供了更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获取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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