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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2109060/2020-4386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凤山政〔2020〕79号 生成日期: 2020-09-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凤山街道
凤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实施“小手拉大手 垃圾分类齐行动”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提高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以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促进整个街道”为目标,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内实施“小手拉大手 垃圾分类齐行动”活动,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本次“小手拉大手  垃圾分类齐行动”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9月7日——9月1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第二阶段:9月13日——10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11月份为总结表彰阶段

二、具体活动

(一)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活动

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家校通、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和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积极开展贴合学生和家长实际的各类活动,如在家中张贴垃圾分类知识小卡片,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垃圾、其他垃圾等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知识竞赛等,还可以鼓励学生开展绘画、拍微视频,家长发微信朋友圈等形式进行交流和宣传,让垃圾分类的知识牢记在心,并付诸于行动。通过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努力,为全面实行垃圾分类贡献力量。

(二)垃圾分类进社区

各校大队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组织学生分别进村(居)社区,和村社干部一起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分发垃圾分类倡议书,向市民们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倡议在生活生产中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共创美好家园。要组织部分队员走进街道垃圾处理站,实地考察和了解各类垃圾回收处理的过程和去向。

(三) 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小标兵”评选活动

各校要把在本次专项活动种表现突出的家庭和学生(带头践行垃圾分类,积极宣传环保理念,自觉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做环境保护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推荐出来,由社区复核后,街道统一组织联评、命名、表彰,宣传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宣传垃圾分类活动,传承和树立良好家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深环保生活理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职责,认真组织落实好相关活动,从校内到家庭,从家庭到社区,在全街道掀起一个垃圾分类活动的高潮。

(二)精心组织安排。要详细制定活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学生学业的前提下,明确目标、分步实施。要结合本单位教学特色,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活动模式,使垃圾分类的环保理念入心入脑。

(三)注重长效巩固。要通过活动开展,建立起倡导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将相关内容贯穿到日常教学中,形成长期坚持的良好习惯,使垃圾分类成为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日常养成。


余姚市人民政府凤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8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yy.gov.cn/art/2020/9/23/art_1229131850_58447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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