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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6X/2020-4415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教〔2020〕101号 生成日期: 2020-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教育局
余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国庆节中秋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丰富广大师生的文化生活,营造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喜庆氛围,现就全市中小学在国庆中秋佳节期间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喜逢2020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双节同庆之际,各校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为根本,深入挖掘国庆节、中秋节的文化内涵,创新节日的庆祝活动载体和形式,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传统节日民俗展示活动,精心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和深化主题志愿服务,展示我市文明校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

二、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及中秋佳节 ,各校要大力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团结向上的节庆氛围,切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积极宣传,及时报道活动情况,并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扩大活动的声势。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窗等加强宣传,突出核心价值观,突出新中国成立71周年成就的宣传教育和当前国际环境的危机教育、传统文化元素,引导广大师生认识当前世界之新形态,深入了解传统节日、尊重传统习俗、继承传统文化,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二)广泛开展国庆佳节庆祝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精神,各校各单位在国庆节期间要按照要求做好升挂国旗工作,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符合规格的国旗。在电子屏播放“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字样的宣传标语。大力弘扬爱国爱乡精神,挖掘学校区域特色,抓住国庆佳节契机,全市各中心小学校要组织开展”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利用自有平台做好宣传展示,加强《国旗法》的宣传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认识祖国、感知家乡变化的教育活动,如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至上的理念和做法;新中国成立71周年成就视频和图片宣传教育;当前国际环境的危机教育等,培养广大学生民族认同感、国家归属感。

 (三)广泛开展节日民俗活动。大力弘扬中秋传统文化,中秋节是我国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又有祈求团圆的信仰和相关节俗活动,故亦称“团圆节”、“女儿节”。各校要充分挖掘区域特色,结合中秋佳节节日主题,组织多种形式的文化联谊活动,如“中秋赏月诗歌”主题班会、“中秋灯谜会”、“我们家的中秋节”征文活动、“文明用语道祝福”、“家务活动我能行”等,使广大学生在参与中沉淀情感、愉悦身心、增强节日认同感和家庭亲情认同感。

  (四)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帮扶,帮助缓解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送去节日关心和祝福,让他们过一个开心、温暖的传统节日。

  (五)广泛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爱心公益活动、形式多样的利民便民服务和勤工俭学活动,开展看望空巢老人、帮扶特殊群体小朋友、文明绿色出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等公益实践活动,积极传播文明理念,不断提升社会责任意识。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各项主题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融入到“我们的节日”活动中。根据国庆节和中秋佳节的特点,设计多种活动形式,促进爱国爱乡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推动优秀文化传承与创新;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做好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交通、消防、用火用电等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学生假期安全。要以适当的形式组织学生交流此次主题活动的实践心得体会,提高活动实效。

请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校在2020年10月9日前,将升国旗仪式的实景电子照片通过钉钉发给毛建扬。10月15日前,将典型案例及时以活动信息形式(包括活动小结、活动照片等)通过教育信息平台发送到教育局关工委。联系人:毛建扬,电话:62723531。


                                     余姚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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