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一、文件出台背景 1.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关注度日益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形势不容乐观; 2.营造基层统计调查单位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的需要。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3.《宁波市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甬统发〔2020〕21号)。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①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象; ②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③统计诚信示范单位的表彰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 余姚市行政区域内连续2年以上填报“一套表”平台统计报表的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三)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若干问题解答 ①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引导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牢固树立诚信统计理念,营造基层统计调查单位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②诚信示范单位如评定? 统计诚信示范单位的评定采取企业自荐、乡镇街道和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推荐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乡镇街道推荐,其他专业由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推荐。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余姚市统计局; 联系电话:62698023; 解读人:阮岳军;职务:局长 解读时间:2020年8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yy.gov.cn/art/2020/8/10/art_1229136662_154333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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