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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明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①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需要;

②是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需要;

③是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

④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需要。

二、制定依据

①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52号;

②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甬党办〔2019〕108号;

③余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高水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余党办〔202020〕15号等。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①实施设施提升行动,实现功能便民环境美;

②实施服务提升行动,实现共享乐民生活美;

③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实现兴业富民产业美;

④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实现魅力亲民人文美;

⑤实施治理提升行动,实现善治为民治理美。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范围为余姚市四明山镇

(三)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若干问题解答

①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为更好地建设功能便民环境美、共享乐民生活美、兴业富民产业美、魅力亲民人文美、善治为民治理美的美丽城镇,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实现打造革命老区乡村振兴样板镇的建设目标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四明山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陈炯迪,职务:四明山镇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联系电话:62340080

解读时间:2020年8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yy.gov.cn/art/2020/7/31/art_1229136662_1543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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