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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牟山镇委员会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村(社区)组织换届的部署要求,按照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精神,于法周延、规范高效、按期高质量完成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提升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为推动我镇乡村振兴、争当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排头兵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结合牟山实际,制定《中共牟山镇委员会牟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2020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设立、选举、运行、终止的具体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浙农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制,在深入学习村(社区)组织换届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换届政策基础上,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和相关文书范本,做好政策解释、选举指导、答疑释惑工作。

(三)《余姚市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余村换发〔2020〕11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村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负起直接责任,同步建立健全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和相关培训。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11月初—11月25日)

1.调研摸底,掌握情况,研究对策;

2.建立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工;

3.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日程安排和选举办法草案;

4.下发文件,统一印制选举资料;

5.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工作,做好业务培训;

6.各指导组进村指导,制定各村工作计划,草拟选举办法、选委会推选办法、社员代表推选办法及新的合作社章程,提出选委会建议名单及社员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等;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6日-2021年1月5日)

1.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听取审议村经济合作社工作报告,通过选委会及社员代表推选办法,产生选委会成员;

2.进行社员选民登记并复核;

3.召开户代表会议推选社员代表,做好社员大会向社员代表大会的授权;

4.召开新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通过选举办法,确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5.推荐新一届社管会、社监会候选人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

6.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通过村经济合作社新章程,选举产生社管会、社监会成员。

第三阶段:总结收尾阶段(2020年1月6日—1月20日)

1.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

2.将换届选举中各类文件、资料、表格等整理存档;

3.做好工作交接,换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完善相关制度。

(二)适用范围

牟山镇七个行政村。

(三)实施时间

2020年11月初至2021年1月20日

四、解读部门、解读人

解读部门:牟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解 读 人:吕央云

联系电话:62496910

解读时间:2020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yy.gov.cn/art/2020/11/13/art_1229136662_1624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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