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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794/2019-0024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余经发〔2019〕20号 生成日期: 2019-06-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经信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余姚市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机器换人”重点专项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打造智能经济示范区,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加快“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市建设助推智能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度余姚市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机器换人”重点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和工业强市建设要求,坚持自主创新、产业优化、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原则,以本市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为指导,鼓励企业着眼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自主研发和借鉴、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推动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二、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包括: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和“机器换人”重点专项计划项目。

三、申报条件

)项目建设期限要求在2017年12月1日后开工,建设期不超过二年;

)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技术设备)200万元及以上。

)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条件

应用企业联合装备制造(集成)企业、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软件开发公司等合作形成联合体共同实施,并由试点应用企业牵头会同其他合作方联合申报。其中:试点应用企业、装备制造(集成)企业和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应是在宁波市辖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机构),且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②企业开展以车间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车间互联互通网络架构与信息模型,产品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仿真,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制造过程现场数据采集与可视化,现场数据与生产管理软件实现信息集成,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高效协同与集成,数据分析与优化等形式的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并志愿开展全市同行业企业示范参观学习。

2、项目内容

关键智能制造装备应用指标。项目至少采取5种以上细分关键智能制造装备的创新应用,包括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加工单元等6大类;支撑工业软件应用指标。项目至少采用2种以上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包括设计、工艺仿真软件、工业控制软件、业务管理软件、人工智能软件等5大类;工业互联网集成应用指标。项目中至少采用1种以上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包括:基于IPV6、4G/5G移动通信、窄带物联网、短距离无线和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型技术的工业互联网设备与系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多种新技术的工业以太网;覆盖装备、在制产品、物料、人员、控制系统、信息系统的工厂无线网络;工业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安全系统与设备。

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试点应用企业(即第一家应用企业)的第一条生产线按要求实施改造试点,在本行业中应具有带动作用,技术装备的创新具有示范效应,愿意牵头组织和装备制造集成企业、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开发制造,在企业内首试首用,并自愿接受全市同行业企业参观学习。

“机器换人”重点专项,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条件

项目应用于劳动密集型环节的智能生产线或功能设备,实现生产过程智能化、减员增效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主体设备先进性应领先于同行业总体水平。

2、项目要求

对2018年已申报计划验收的项目,建设起始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后开工,其他项目企业建设起始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后开工。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申报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申报。上报市经信局截止时间为628日, 逾期不再受理。

(二)对“机器换人”重点专项计划项目、智能制造中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以及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由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签署审核意见汇总后,报市经信局。同时附项目汇总表(附件1、2、3)和企业申报材料(附件4、5、6)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项目计划,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市财政不予补助。

(三)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项目、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的企业,请按附件4、附件5制作10分钟的PPT,为专家评定答辩做好准备。

联系人:闻虎,联系电话:62830226。

附件:1. 2019年度余姚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 2019年度余姚市成套装备研发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3.2019年度余姚市“机器换人”重点专项项目申报表.xlsx

4.2019年度余姚市智能化(数字化)工厂(车间)项目申报材料.doc

5.2019年度余姚市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项目申报材料.docx

6. 2019年度余姚市“机器换人”重点专项申报材料.docx

7. 余经发〔2017〕73号.gd

8. 智能制造评判标准.doc

9. 2018年度余姚市“机器换人”重点专项竣工项目申报汇总表(余经发[2018]51号附件1+附件2).xls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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