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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426/2017-0042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件编号: 52 生成日期: 2017-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大隐镇
关于印发《大隐镇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行政村、机关各办(所、中心)
  为切实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着力化解村级债务,经研究,将《大隐镇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隐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1日



  大隐镇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的
  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工作的意见》(余党办〔2016〕32号)和《关于印发余姚市村级债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余农林〔2016〕150号),以增加集体稳定收入、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化解不良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实行审批制度、强化考核机制等工作为抓手,力争我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原有债务总额逐年下降,对暂时难以化解的债务,要在债务结构上进行转化调整,提高金融机构借款比例,明显减少向单位及个人借贷比例;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原则上不新增村级公益性债务,切实减轻村级负担,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盘活存量资产、增加集体收入。化解村级债务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对房产、设备,山林、耕地、水域、宅基地等村级资产资源要合理处置。对已承包或出租的资产资源,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缴承包金或租金。但对过去由于审核不严,虽签订了承包或租赁合同而承包或租金上交基数明显偏低,显失公平,导致村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的资产资源经营性项目,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承包金或租金上交基数,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如承包或租赁人自愿提前退出终止承包或租赁的,则该资产资源发包必须按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交易;对未签订资产资源承包或租赁合同而被单位或个人无偿使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一律收回,并按村集体资产交易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交易,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增加集体收入。
  (二)压缩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严禁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发放村干部补贴,对办公费、报刊、杂志费等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控制社会性福利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规范村级收益分配。
  (三)新增债务控制。原则上村集体不准向单位和个人借款。确因工作需要须向银行贷款或向单位及个人借入的,应由村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村三套班子集体讨论后,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再报镇增收减负化债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报市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才可进行借贷。当年度公益性新增债务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末的公益性债务化解减债总额。
  (四)优化债务结构。各村对各类借(欠)款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要认真分类处置,对一些利息较高的借款要采取降息等办法消化债务。逐步增加金融机构借款比例,减少单位和个人借款比例。偿还借款要坚持先个人后集体,先村内后村外,先群众、后党员、再干部的原则。
  三、制度保障
  (一)成立领导小组。镇成立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村级债务化解的协调、债务基数核准、化债资金来源、额度审定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建立考核制度。制订化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健全组织领导,化解旧债,控制新债。将化债工作纳入对村工作的考核范畴,与村干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奖金报酬挂钩。
  (三)加强部门配合。镇各办、所、线要把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要求,细化任务,明确流程,严格把关,抓好落实。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政策等支持,帮助各村做好增收减负化债工作,共同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良性发展。
  (四)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落实以股东(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落实公示制,加大源头监督治理力度,使化债工作在阳光下操作,让村民“全程跟踪”。
  附件 1:大隐镇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领导小组
  2: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借款审批表
  3:大隐镇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大隐镇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减负化债领导小组
  组 长:陈 辉
  副组长:朱汉明 张幸程 施建军
  成 员:李章达 章岳君 徐水军 汪建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朱汉明
  副主任:张幸程 施建军
  成 员:李章达 章岳君 徐水军 汪建飞 陈晓波 孙尖峰
  金芳芳 史文超 袁明峰
  附件2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借款审批表
  年 月 日
  出 借 单 位
  借 款 用 途
  借 款 金 额 利 率
  村股份经济
  合作社意见 借 款 期 限
  村监会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镇增收减负化债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备 注
  附件:股东代表大会意见
  注:此表一式三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镇增收减负化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增收减负化债工作领导小组各一份。
  附件3
  大隐镇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村: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目及要求 评分依据及标准 得分
  1 盘活存量资产、增加集体收入(25分) 1.资产资源交易按《大隐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实施细则》进行,按市统一范本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10分) 资产资源承包无合同的每发现一笔扣2分;有合同但不够规范的每笔扣1分,扣完为止。  
  2.村有资产资源承包(租赁、转让)合同台账和债权债务备查簿(5分) 凡台账未建立每类扣2分,有台账但登记不及时每类扣1分,扣完为止。  
  3.及时做好承包(租赁)合同的结算和管理工作,合同的兑现率达到90%以上(10分) 合同兑现率50%以下的扣10分;合同兑现率50%以上90%以下的扣5分。  
  2 村级2015年底的旧债化解明显(50分) 1.村级公益性债务化解减债明显(25分) 以相关报表及查阅会计资料为依据,化解减债5%及以上得基本分10分,每提升5%的加5分,最高为25分。  
  2.村级经营性债务化解减债明显(15分) 以相关报表及查阅会计资料为依据,化解减债10%以上得基本分10分,每提升5%的加5分,最高为15分。  
  3.债务结构优化、利率下降明显(10分) 以相关报表及查阅会计资料为依据,村向单位、个人债务转化为向银行债务或债务利率下降明显的,且手续到位或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债务1000万以下的每优化10%或1000万以上的每优化5%得2分,分档计算,最高得10分。  
  3 村级新增债务严格控制(25分) 1.原则上不增加公益性新债务(5分) 以相关报表及查阅会计资料为依据,对村公益性新债务无增加的,加5分。  
  2.确因实际需要新增公益性、经营性债务,则申报、审批、备案等程序须到位,相关资料齐全(10分) 以相关报表及查阅会计资料为依据,全部符合要求的加10分;部分符合要求的,对不符合要求的,实行扣分,凡每发现一笔扣2分,扣完为止。  
  3.当年度公益性新增债务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的公益性债务化解减债总额(10分) 以相关报表及查阅会计资料为依据,符合要求的加10分,但如新增债务总额超过上年末的公益性债务化解减债总额5%以内的扣5分,5%以上的该项不得分。  
  合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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