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81309084337F/2026-8554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件编号: | 余政办发〔2026〕23号 | 生成日期: | 2026-05-1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余姚市政府办公室 |
|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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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 余姚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6—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浙江省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宁波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省级2026年重点攻坚产品和区域目录,聚焦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为重点提升产品,系统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现代化质量治理体系。到2027年底,以陆埠镇、梨洲街道为核心,以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为重点提升产品,在全市消费品领域实现以下目标:质量水平显著提升,标准引领作用增强,品牌建设取得突破,数字化转型加速,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形成质量共治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夯实消费品质量管理根基。 1.全面摸排,完善“一企一档”。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企业质量档案,涵盖企业基本信息、生产情况、质量管理、检验能力、产品流向等内容。2026年6月底前完成摸排更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排名第一的是牵头单位,下同) 2.问题导向,实施闭环整改。根据摸排情况,制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责令整改或关停,消费品质量合格率位居宁波市前列。(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各乡镇<街道>) 3.标准引领,推动对标提升。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推动重点产品性能指标达到或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对标达标行动。到2027年,主持制修订各类先进标准6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4.压实责任,强化质量保障。推动重点消费品生产销售单位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配备率达到95%以上。推广质量信息溯源系统应用,到2027年底,质量赋码追溯产品累计达到15万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5.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建设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平台,实现风险预警、问题处置、结果反馈全流程闭环。加强对电商平台销售产品的监管,实现线上线下全链条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优化消费品质量基础供给。 1.放心消费,优化消费环境。深化“放心消费在余姚”行动,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00家以上,消费纠纷源头化解率达到20%以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 2.人才培养,夯实质量根基。推动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首席计量师、标准总师,鼓励全市重点消费品建立“两师一官”,组织开展质量专业继续教育,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500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推动消费品质量品牌赋能。 1.梯次培育,打造品牌矩阵。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品字标”企业培育。到2027年底,新增“品字标”企业8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2.品牌推广,提升品牌影响。组织开展品牌发布、宣传、推广活动15次以上,推动“老字号”品牌企业做优做强。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拓展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3.强化保护,维护品牌权益。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强化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2027年底前,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四)深化消费品质量科技创新。 1.技术攻关,推动产品升级。聚焦重点产品,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27年底,累计培育专利密集型产品50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2.成果转化,打通创新链条。支持企业建设中试基地,推动“技术—专利—标准—产业化”成果转化。到2027年底,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0家,新增“同线同标同质”认证产品20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五)强化消费品质量信用支撑。 1.信用赋能,构建分级监管。构建“1+N”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到2027年底,实现重点行业信用监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 2.融资增信,释放质量红利。深入推进“甬质贷”质量融资增信服务,配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探索拓展“甬质投”“甬质险”。到2027年底,力争质量融资增信额度累计达到200亿元,惠及企业50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余姚支行) 3.社会共治,营造良好氛围。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行动,提升公众质量安全意识。2027年底前,开展质量安全宣传活动3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1月—4月),召开全市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 (二)全面摸排阶段(2026年4月—6月),完成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摸排,建立“一企一档”。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6年7月—2027年6月),组织开展质量问诊、监督抽查、认证取证、品牌培育等专项行动,推动重点企业质量提升。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7年7月—12月),对行动成效进行绩效评价,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总牵头,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各种质量技术手段,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借助“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平台,宣传质量提升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参与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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