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281309084337F/2026-8555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件编号: | 余政告〔2026〕1号 | 生成日期: | 2026-06-26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余姚市政府办公室 |
|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
BYYD00-2026-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解读: | http://www.yy.gov.cn/col/col1229143481/art/2026/art_6990dd16251948e5af7b665b56f3a780.html |
| 政策图解: | http://www.yy.gov.cn/col/col1229143482/art/2026/art_41b15fa516954f37a816074128679451.html |
|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余姚市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的通告(试行) | |
|
为进一步加强露天烧烤管控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划定余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烧烤的区域:南雷南路-振兴路-华昌路-谭家岭东路-城东路-子陵路-余慈铁路沿线-望湖路-月梅路-达环路-北环东路-北环西路-西环北路-西环南路-阳明西路-余梁公路-河谭路-谭家岭西路-西环南路-南环西路-南雷南路所围成的封闭区域及上述边界两侧红线范围内区域。 二、禁止露天烧烤时段:全年全时段。 三、禁止露天烧烤的范围限于公共场所。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从事露天烧烤活动或者为露天烧烤活动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相关行为人改正,没收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将根据我市城市建设发展适时调整。 六、本通告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余姚市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示意图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余姚市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示意图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