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土、潘永江 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公告 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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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业主潘永土、潘永江的申请,公告潘永土、潘永江位于余姚市泗门镇汝湖春晓22幢22-1室、22幢22-2室的住宅用房临时改造为银行,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建筑面积为1516.15平方米。公告时间自2025年8月2日至2025年8月11日十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内来电或来信。来电请至潘永土、潘永江,联系电话:13606598185;或至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4-62727009。来信请寄往潘永土、潘永江(余姚市泗门镇汝湖春晓22幢22-1室、22幢22-2室,邮编:315400);或余姚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邮编:315400)。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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