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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07- 15 16: 22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余土集有(2012)第00580号

兰江街道西郊村农民集体

兰江街道西郊村


2

浙(2023)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69981号

余姚甲由申置业有限公司

余姚市泗门镇春风江南院28幢104室


3

浙(2022)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15772号、0015820号

余姚锦好置业4有限公司

余姚市朗霞街道漫悦湾(二期)地下室车位372、373


公告单位: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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