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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今起直发个人银行账户
发布日期: 2025- 07- 01 08: 2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日报

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再打到用人单位银行账户。

根据浙江省统一规定,此次调整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7月1日前申领的生育津贴仍按原渠道发放至用人单位银行账户,7月1日后申领的将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保障职工权益。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提醒,参保职工应及时通过“浙里办”APP维护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确保发放顺利。用人单位需确保医保系统中经办人联系方式准确,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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