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余姚市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和公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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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幼儿园: 为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和公示工作,要求如下: 1、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园根据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教育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余姚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余发改价〔2019〕23号)文件规定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余姚市教育局《关于调整余姚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余教【2020】71号)文件规定收费。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另行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2、2025年春季学期保教费收费日期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7月4日,本学期按4个月20天收费。 3、收费收入及时缴入对公账户,开具收费票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公示张贴收费依据;本园执行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收费金额等内容;监督电话。 另:2025年春季学期就读公办幼儿园享受资助的幼儿直接免交保教费,就读民办幼儿园享受资助的幼儿直接减免2000元或按标准收费后待财政补助2000元/生。 余姚市教育局 2025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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