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76X/2025-63521 | ||
组配分类 | 义务教育 | 发布机构 | 余姚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问答 | ||||||||||||||||||||||||||||||||||||||||||||||||||||||||||||||||||||||||||||||||||||||||||||||||||||||||
一、2025年要求入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年龄标准如何? 答: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2025年新生入学须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不足龄的不得入读。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余姚户籍),须持有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并按照所在区域报市教育局或者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审批。 二、报名的时么安间是怎排的? 答:余教〔2025〕31号文件中对招生时间明确安排如下(具体的时间安排另见“小学招生工作流程”和“初中招生工作流程”): 6月3日—6月7日(每天7:30—22:30):小学入学报名。家长从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6月8日—6月12日(每天7:30—22:30):初中入学报名。家长从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三、新生报名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招生文件,符合入学条件的,需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公办学校第一阶段入学类别学生 1.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监护人)户籍、家庭住房(须父母或监护人、本人住房,房产证在2021年5月8日后取得的,须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学区小学或初中就读)一致,均在学区内的,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仅限住宅房、商住房,房产证单独所有或夫妻及入学未成年人共有,截止2025年4月30日,下同)等相关材料。 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学区内,父母双方无住房且全家寄居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均在学区内的(房产证在2021年5月8日后取得的,须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学区小学或初中就读),需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父母城区或乡镇(街道)内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报的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在儿童少年出生申报户籍后一直在学区内的,需提供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 3.在学区有户籍(含集体户口),而在本学区内无住房的,需提供户口簿等。 (二)公办学校第二阶段入学类别学生 1.城区或乡镇(街道)拆迁户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有安置新住房,但住房与户籍分离的;拆迁后未购置住房而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租房的,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租房协议。 2.有本市户籍,但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跟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要求在委托监护人所在的学区学校(户籍和住房均须在该校学区内)就读的,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残疾证、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委托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3.有城区或乡镇(街道)户籍,父母离婚的适龄儿童少年(主要根据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上的关于小孩及住房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住房判给一方,小孩随另一方寄居在城区或本乡镇(街道)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要求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在的学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抚养方城区或乡镇(街道)内无房证明。 4.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内有住房,户籍不在本住房所在学区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父母房产证。 5.有本市户籍,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或在国外留学,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寄养在在姚亲属家庭,要求在亲属所在学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和申请书等相关证明,亲属户口簿和房产证。 6.本市山区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均在城区或乡镇(街道)工作、居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截止报名时仍在缴纳),需提供户口簿,父母双方的劳动合同或者营业证照、居住证明、企业用房证明、父母一方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7.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儿童少年本人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双方、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量化积分排队时遇积分相同,还需提供社保证明(缴纳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延续到报名日仍然在缴,中断前的不计)等。 8.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各类优抚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烈士证、军属证等相关证件和公安、消防部门和人武部证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需提供相关证件和侨办、台办证明;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需提供户口簿、父母人才证明、市人才办证明等材料。外籍人员子女须提供护照。 (四)民办学校报名学生需根据上述相应类别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各类资料截止日为2025年4月30日。 特别提醒:务请各位家长对自己提供的各类信息材料负责,如果伪造房产证、户口簿、居住证的,涉嫌犯伪造国家证件罪。材料作假进入有关学校就读,一旦发现,随时清退。 四、今年招生条件设置有何变化? 今年招生条件主要有两项变化: 1.儿童少年父母在学区内有住房,而在本学区内无户籍的(简称单房生),今年开始取消房产需满足一年以上的限制,但仍需在4月30日前取得房产证。 2.在学区有户籍(含集体户口),而在本学区内无住房,今年开始无需再提供父母城区或本乡镇(街道)内无房证明。 五、去哪里报名?上网操作有困难的家长怎么报名? 答: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以在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在城市频道中搜索进入“甬有优学”应用,选择热门服务中的“义务教育入学”进行报名;也可以在电脑端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入学”,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报名操作演示详见下方视频。 招生报名期间,各义务段中小学设立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在规定的日期,到附近的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特别强调:报名登记的学校不等于实际录取学校。 六、实行公民同招后,允许公办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 答:不允许。实行“公民同招”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在宁波市教育局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上进行,公办民办学校均无法干预和筛选。请家长不要轻信学校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进行的招生报名。 七、志愿如何填报? 答:所有符合本市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以在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得兼报。随迁子女可以按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得兼报。选报公办学校的,在完成基本信息填写后,不需要填报志愿,报名系统会根据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自动匹配到相应镇(街道)。招生管理平台中的民办学校指的是余姚市实验学校、高风中学(初中部)。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以在余姚的民办学校中填报2个志愿。 特别提醒:选报民办学校的家长,请认真阅读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八、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入学时以哪套房产为依据? 答:由家长自己决定,但登记信息时,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例如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后初次申报的户籍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希望就读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在学区学校的,填写信息时需填祖父母房产信息,切勿填父母所属房产。除此情况外,请尽量选择和户籍一致的房产。务请慎重选择填写,一旦选择,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九、网上报名志愿填好后可以更改吗? 答:在报名期间,家长可以在网上自行更改志愿。但报名时间结束后,不能再更改志愿等报名信息。 十、九年一贯制学校内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学生要参加网上报名吗? 答:要参加网上报名。不参加网上报名,可能会影响其初中就读学校的安排。 十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儿童少年,回公办学校怎么录取? 答:实施“公民同招”后,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次录取同步进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儿童少年自动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按照“住、户一致” 优先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重新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 十二、已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儿童少年,能放弃录取再回公办学校吗? 答:原则上不能。家长在给孩子选报民办学校时,应该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收费标准等情况后,结合孩子生理、心理等因素,理性、慎重作出选择。 十三、第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学区是怎样调整的? 答:2025年起,第一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实施两校区统一招生,学区内(即原学弄校区学区:学弄社区、东朝街社区;原花园校区学区:南雷里社区、花园社区、三江口社区)新生统一安排至学弄校区入学。采用老生老学区,新生新学区的办法,2-6年级均在原校区就读,新招年级学生1-4年级在学弄校区就读,5-6年级将在花园校区就读。 十四、随迁子女申请入公办义务段学校如何报名、录取? 答:2025年公办学校招收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余姚市教育局在2025年1月份发布了《告家长书》,对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条件、招生办法等内容已作了详细规定,这里再明确一下: 家长在报名时要参考余姚教育信息网4月18日公布的《2025年余姚市公办义务段学校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区域划分方案》公布的区域及相应的报名条件。在同一个区域里,录取方法先分类别,同一类,先按量化积分排队,量化积分相同的,再按社保月份数排队,依次类推。这里需要指出,在同一类别里,没有办理量化积分的是排在最后的。 今年量化积分办理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十五、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如何办理? 答:目前流动人口办理量化积分有二种途径。 1.线上申请: 新市民以个人用户登录“浙里办”APP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浙里新市民”应用,选择“余姚市”,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线下申请 新市民持有效的《居住证》《浙江省电子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以及赋分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证登记地量化积分窗口办理(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新市民有新增积分或对赋分有异议的需在4月30日之前 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积分的复核申请。 十六、在我市报名后,当年还能参加宁波市其他区(县、市)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吗? 答:不能。符合多地报名条件,但已在余姚报名并通过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参加宁波市其他区(县、市)组织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家长应慎重考虑报名意向。 十七、山区学生申请就读城区或其它乡镇(街道)公办学校如何报名? 答:山区,是指四明山、大岚、梁弄、鹿亭四个乡镇及陆埠镇洪山片。 报名平台中有专门的四乡镇一片“务工或经商”的类别,从中确定一类,可以进行报名。 这类学生报名,需要提供(上传)父母在城区或其它乡镇(街道)当前在保、连续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地址必须在城区或有关乡镇(街道)范围内。另外,还需要提供(上传)经村或社区(居委)盖章证明的居住证明。 十八、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如何入学? 答: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者子女,按国家、省、市及当地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上述入学优待政策适用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但民办学校需单列计划、公开录取结果。 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按有关政策予以安排。 十九、怎么办理转学? 答:进一步规范转学,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确实有具体情况且符合条件需要转学的,由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按新生录取批次顺序接受家长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允许民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突破原定的招生计划数,但不得突破基准班额。转学后,及时办好电子学籍的转接工作。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不得造成“人籍分离”现象。 二十、今年对“长幼随学”有什么招生政策? 答:对二孩多孩家庭,在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基本原则、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弟(妹)入学时可以分情况给予照顾:学区新生在本服务区学校排序录取时,优先录取;按政策统筹分配的新生,学额允许情况下,在同类新生统筹安排时,给予照顾;其他特殊情况,在兄(姐)就读学校接纳全部户籍生、房产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给予照顾。要求“长幼随学”照顾的新生,由其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兄(姐)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兄(姐)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续因排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有家长自负。 二十一、咨询招生政策或举报招生违规行为,有哪些途径? 答: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可向市教育局和各乡镇(街道)教育党组织及对应的中小学校咨询,发现学校出现招生违规行为的,也可以向市教育局举报。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9553211、89553180。 二十二、各直属学校和乡镇街道的联系方式? 答:联系方式见下表:
注:咨询、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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