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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5- 16 17: 11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734276233/2025-63481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公示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余姚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版)

为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 复工作,最大程度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范自然灾害条例》《浙江省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宁波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版)》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农业自然灾害实际情况,修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持续低温阴雨、高温干旱、暴雨洪涝、台风、风雹、雨雪冰冻、海上赤潮等农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浙江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渔业防台的,按照《浙江省渔业防台减灾应急处置预案操作手册》《浙江省渔船安全防台工作指导意见》《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渔业防台应急预案》等规定执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防为先,分析研判,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注重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强化应急防范,提高农业防灾救灾能力。

(二)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责任体系,有效组织实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三)坚持快速反应,分工协作,科学应对。坚持分工协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生农业自然灾害,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开展抗灾救灾,做到早部署、早落实。

(四)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减轻损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将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经济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局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局成立农业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和四个专业组,相关组织机构及职责见附件1。

(二)局相关科室和单位农业抗灾救灾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商等重要材料的起草,负责局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防范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动态及信息汇编;负责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宣传工作,负责涉农舆情引导和预警,组织落实局本级抗灾救灾工作,负责落实应急值班。

组织人事科: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工作人员在农业抗灾救灾工作中履职情况。

计划财务科:负责农业救灾资金的争取落实、救灾农用物资

的储备调拨,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及绩效考核。

产业指导科:负责指导现代农业园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经营主体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掌握灾后“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指导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

农村社会事业管理科:负责指导美丽乡村抗灾救灾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指导村庄抗灾救灾规划、整治,协调相关防灾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灾后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农经管理科: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科技教育科: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知识及技术教育培训,组织农技人员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科技服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灾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和风险评估。

种植业发展和管理科:做好种植业灾情统计调查和抗灾救灾动态;组织、指导种植业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组织监测灾后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动态,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治意见,组织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养殖业发展和管理科:负责畜牧、水产养殖业和渔业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畜牧业、渔业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做好养殖业、渔业灾情统计调查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负责农业机械、农机库房等抗灾救灾工作,制定农机装备的抗灾救灾措施,组织、指导农机装备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农机合作经营组织和农机行业协会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农田管理科:负责农田设施的维护、维修等工作,加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制定农田建设的抗灾救灾技术措施,组织、指导灾后农田损毁修复工作;负责山区水毁道路修复工作。

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负责提出畜牧行业防灾救灾技术措施,加强防灾救灾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总站:负责制定种植业抗灾救灾技术措施,协助做好种植业灾情统计调查,组织参与抗灾救灾,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监测灾后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动态,发布预警信息和防治意见,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种子种苗管理站:负责制定农作物种子(苗)抗灾救灾技术措施,提出救灾种子(苗)储备、动用、调剂计划并组织实施。

农业信息中心:负责通过“余姚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向社会公众、全市农业系统、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发布抗灾救灾预警信息,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提出水产养殖业防灾救灾技术措施,加强防灾救灾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指导渔业灾后互助保险工作。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业机械方面防灾救灾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做好灾后农机恢复生产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

执法队:负责指导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投入品的执法监管,协助落实种植业、渔业、水产、畜牧、农机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渔业应急值守和指挥,协助渔船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预防预警

(一)灾害预防

1.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农业技术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应急培训,增强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加强农业设施设备建设。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调整优 化生产布局,发展避灾农业生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渔船、渔港、渔排、渔业生产相关设施设备、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畜禽圈舍、设施农业、农机设备库房、农田基础设施、国有农场等场所或设施的加固和防护,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3.抓好防灾减灾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适时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药械、农机具、柴油等救灾物资和消毒药等防疫物资。

(二)灾害预警

1.保持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旱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加强渔船回港避风情况的监控,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将结果通报同级防指,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通过农民信箱、短信等途径,及时告知农民群众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

2.执行严格的会商工作制度。当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 要加强会商分析和灾情研判,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做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同级防指。

五、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按照农业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I (特别重 大)、Ⅱ(重大)、Ⅲ(较大)、 IV (一般)四级灾害和四级应急响应。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害影响到乡镇(街道)应按照本地预案先行处置,并同时上报。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条件时,市局启动应急响应,灾害主要影响乡镇(街道)应急响应级别不得低于市局应急响应级别。

(一)响应启动

1.IV级响应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IV级响应:

(1)市防指启动IV级响应;

(2)特殊情况下需作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渔业防台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参照渔业防台应急预案执行。

2.Ⅲ级响应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1)市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2)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三级响应农业自然灾害。

3.Ⅱ级响应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1)市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2)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I级响应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I级响应:

(1)市防指启动I级响应;

(2)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二)响应措施

1.IV级响应

(1)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将情况报告局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通报市有关部门。实行专班运作,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2.Ⅲ级响应

(1)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市农业、渔业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实行专班运作,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2)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市专班派人24小时进驻市防指。

3.Ⅱ级响应

(1)分管局长主持召开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全市农业、渔业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实行专班运作,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2)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市专班派人24小时进驻市防指。

(3)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4.I级响应

(1)局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市农业、渔业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实行专班运作,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2)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市专班派人24小时进驻市防指。

(3)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

(三)响应变更和终止

根据市防指应急响应等级变化同步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当收到市防指响应终止信息时,自动终止响应。

(四)信息报送

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灾害地乡镇(街道)要立即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情况并及时报市政府和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在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期间,每日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和市防指要求向市局报告灾情及工作动态,报送频次和时间节点根据市局和市防指要求确定;市局每日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和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报送频次和时间节点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和市防指要求确定。突发灾情、险情,造成重大损失或情况紧急的,要第一时间随时报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同级政府和防指。一时难以掌握详细灾害信息的,可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补报详情。

六、灾后处置

(一)加强救助,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对受灾地区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受损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修复,指导开展农业动植物疫病和虫害防控工作,指导灾区农民群众尽快恢复 生产。协调组织区域间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积极争取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及时安排拨付救灾资金,协调做好政策性农业农村保险机构保险赔付。

(二)加强总结,指导今后工作。要认真开展灾害损失、发生原因和后续影响的评估分析,总结灾害预防处置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意见建议,探索形成防灾避灾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要配合市防指做好灾后复盘评估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健全抗灾救灾组织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抗灾救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局各科室(站、中心)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完善相关制度和预案,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提高抗灾救灾能力。

(二)全力加强抗灾救灾相应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向财政争取防灾预算和救灾资金,与局各科室(站、中心)协调配合,加强抗灾救灾物资保障,结合实际储备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灾害发生后优先保证农业抗灾救灾物资供应。加强技术力量准备,组建抗灾救灾技术指导组,抓好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指导工作。

(三)确保信息沟通顺畅。要加强农业(渔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做到灾情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加强通信保障,确保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八、预案管理

(一)管理与更新。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当法律法规、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实际运用、应急演练和评估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等情况,应当及时修订。

(二)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余姚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余农〔2019〕127号)同时废止。

附件:余姚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版)(0507).docx

1.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和职责

2.余姚市农业农村局防范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运行规则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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