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330281202200017号)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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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2年4月15日向余姚市阳明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核发了位于余姚市梁弄镇湖东村四明山旅游度假区(梁弄)游客集散中心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81202200017号)。现因该证书过期及项目建设范围整体调整,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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