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5- 03- 07 16: 53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
索引号 | 739489529/2025-01234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社会福利院(余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 |
余姚市社会福利院(余姚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 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九、2025年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本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承担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孤儿、弃婴(幼)儿童的养护、医疗、康复、教育、精神抚慰、家庭寄养、国内外送养等工作。 3.收留抚养父母宣告失踪或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均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以及依法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4.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5.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参与相关工作的政策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分析评估。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余姚市社会福利院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儿童管理室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5年收支总预算525.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525.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7.52万元,下降29.29%,主要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18万元,占98.10%;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1.90%。 三、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525.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7.62万元,下降29.30%,主要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97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5.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56万元,项目支出154.06万元。 四、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15.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5.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3.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97万元。 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5.1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739.78万元减少224.60万元,减少30.36%,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5.34万元,占92.26%;卫生健康支出(类)13.87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类)25.97万元,占5.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7.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7.33万元,下降69.63%,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8.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49万元,下降61.59%,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8万元,下降12.5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4万元,下降12.58%,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36.5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3.64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孤儿住院护理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92.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3.58万元,下降15.46%,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8万元,下降12.93%,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20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13万元,下降16.5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1.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5.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4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本单位202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因业务接待来访人员等支出。2025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5年不含救助站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单位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5.6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有车辆和派驻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5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福利院与救助站分别设立,2辆公务车调出,25年不含救助站相关开支。 八、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非行政、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2辆。本单位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本单位2025年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不单独公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由部门统一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1.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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