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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遗失作废公告(新墅村)
发布日期: 2025- 03- 05 14: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遗失,现公告相应证书作废。

序号

姓名

坐落

证号

备注

1

陈爱连

余姚市梨洲街道雁湖村龙坑71号

0219101300

配偶谢洪连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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