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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 2025- 03- 24 14: 33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周永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余姚市泗门镇东蒲村庙前中路20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余集用(2008)字第12983号证书及余房权证泗门镇字第A0903984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永章

2025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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