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余姚市泗门镇东蒲村庙前中路20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余集用(2008)字第12983号证书及余房权证泗门镇字第A0903984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永章
2025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