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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3- 12 11: 2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气象局
索引号 720426667/2025-62030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生成日期 2025-03-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报告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余姚市气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在前列”的目标,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巩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认真开展法治建设教育活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认真部署气象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深化气象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

一年来,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推动,领导小组由我局副局长杨栋任组长,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气象台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行政审批科具体抓落实工作。二是制订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同时对法治建设工作作部署和安排。党组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余气发[2024]14号),将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四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依法履职,强化公共气象服务职能

充分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生态文明建设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气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年内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各类气象服务材料,获各方好评;做好森林火险、大气扩散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和防火宣传等工作;继续强化与市安委会、市应急局的服务,减少灾害性天气带来的损失;利用电视、网络、电台、电子显示屏、短信、报纸、微信、微博等渠道广泛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公共气象服务。

三、加强监督,有效强化制度建设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余政办发〔2011〕153号文件,落实《余姚市气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规范,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无引发诉讼案件。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生效,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二)行政执法组织保障和落实情况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必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工作之中,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法治建设日常工作挂靠行政审批科。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年末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按要求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推广使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事项覆盖率100%,平台应用率100%,掌上执法检查100%,完成跨部门“双随机”检查任务。

(三)具体行政行为规范和实施情况

1、认真履行好气象部门社会监管职能。规范气象行政审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审批时限,规范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等行政审批行为,落实政府委托购买防雷审批中介服务。2024年共计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88件,其中,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3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作业审批事项25件;气象灾害证明服务事项60件。

2、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以实现信息化管理和“互联网+监管”为目标,依托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易燃易爆场所全覆盖检查,提升防雷监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建立全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一企一档”和“防雷安全风险码”数据库,为数字化改革夯实基础,为监管执法提供服务。2024年开展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专项督察检查行动,举办防雷培训会议1次,“一企一档”防雷数字化档案建设100%、“浙里防雷”绿码率100%,防雷检测机构扫码溯源检测100%,落实亮码检查。共计开展系留气球升放单位安全检查1次,防雷检测单位检查2次,易燃易爆场所检查52次,其中联合住建、城管检查3次,联合市监检查6次;共计开具防雷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完成整改11家。

3、有序推进有气象领域综合行政处罚事项划转。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及时划转气象处罚事项,主动对接综合执法部门,签订《气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细则》,落实31项处罚事项的相关资料共享,建立联合巡查、检查等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把升放气球的准入关,加大检查持证上岗、安全措施和现场看守的力度,杜绝无证操作,确保升放安全,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形成应急联动机制。2人次参加余姚市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班,2人次参加司法局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主动对接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加强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巡查,发起线上联合会商2次,危害气象设施案结案1件,查处并移交雷电防护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案件2件。并随后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和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

4、积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评查,我局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报送了《浙江柠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案卷获评优秀行政许可案卷。2024年度无行政处罚案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5、开展气象法治建设与宣传,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生效;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防雷安全重点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强化监管,提升企业雷电防御知识宣传和日常风险防控能力。开展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每月定期上报雷电灾害情况;加强宁波市雷电分析(鉴定)公报系统平台应用,定期发布年度雷电公报。

四、加强普法,营造良好的气象法治环境

1、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和考核

一是通过公务员任前(任职)培训和部门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法;二是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全市政府法制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的各项活动;三是组织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等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核工作;四是组织公务人员、执法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和竞赛;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积极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行政执法证持证率100%(财务人员除外)。

2、加强气象普法宣传教育

积极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法律法规。利用不同场合,以各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如“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月等时机,增强普法宣传实效,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横幅等形式开展气象灾害防御、防雷减灾、升放气球管理等气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构建“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新格局,将气象业务与法治结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利用微信公众号、短信群发、微博等互联网平台多形式开展法治建设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使气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力争全社会了解、宣传、遵守气象法律法规,提升气象法治宣传的实际效果。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使我局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使社会各界对气象法律法规有了更加全面地了解。

五、存在问题

      1、由于气象部门是科技业务型部门,我局具有执法证的人员执法经验不足,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敢执法、不善执法现象,影响依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六、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根据上级气象部门及余姚市司法局、中共余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具体工作思路:

      1.继续依法履职,做好气象服务。进一步提高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气象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提前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提高高影响天气快速服务的智能化支撑服务水平,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和预警的时效性。
      2.继续依法行政,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上级气象部门部署,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改革项目,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提高本单位行政执法持证率。
      3.继续深化开展重点危化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提高防雷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升放气球安全管理,做好与市综合执法局联合巡查检查工作。
      4.继续加强气象法治宣传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做好普法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对气象法律法规的了解。
      5.配合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继续做好其他法治建设工作。


余姚市气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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