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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2- 08 11: 13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索引号 K16066341/2025-0064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5-0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送达公告(宁波熙莱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宁波熙莱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大葱抽检不合格有关事宜,本局依法作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和《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故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浙江省余姚市子陵路381号205室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或者拒绝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届满30日视为送达。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pdf

检验报告(YYSJ(J)20250103).pdf

余市监询通〔2025〕1号《询问通知书》.pdf

余市监提通〔2025〕1号《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pdf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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