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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2698/2025-01035 主题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余政办发〔2025〕15号 生成日期: 2025-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余姚市政府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云河绿洲小区等8个单位和倪毛村区域列为2025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现予公布,并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整治工作,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有关部门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人员,督促整改单位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组织力量加快组织实施。在整改过程中,对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和部位,要采取严密的管控措施,加强值班看守,确保万无一失。并要确保火灾整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对管控措施不力和整改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责任,认真督办。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火灾隐患整改技术方案措施指导帮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督办职责,制订督办方案,明确督办部门和人员,定期督促检查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牵头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市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进行验收并上报验收结果。

三、强化管理、健全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分批次、分级进行挂牌督办工作,是我市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继续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抓住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努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整改期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进行公告、并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对不按期整改、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要坚决予以曝光,形成舆论压力,切实解决全市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区域)基本情况表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基本情况表

序号

区域

隐患单位(区域)

地址

基本情况

火灾隐患

类型

整改期限

督办单位

指导单位

1

余姚市

云河绿洲小区

余姚市梨洲街道南兰江东路119号

1. 建造时间:2006年8月;

2. 层数、建筑高度:共51幢,其中1-30幢为多层,最高6层20米;31-51幢为高层,最高20层60米;

3. 建筑面积225811平方米;占地面积108234平方米;

4. 每层使用功能:1-5幢一层二层为商铺;31-36幢一层为商铺。其他商品房;现有消防设施情况:灭火器、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等;

5.是否为违法建筑、是否应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未审批或改变使用性质未审批:合法建筑,已办理消防行政审批。

6.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开业前检查文号:甬公消验字【2007】第76号,云河绿洲一期;甬公消验建字【2009】第26号,云河绿洲二期。

1.地下室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超过30%,高层建筑疏散指示标志,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2.地下排烟风机不能正常使用,高层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综合判定要素;

3.消防控制室主机存在大量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直接判定要素;

4.防火门破损及闭门器、顺位器缺失,建筑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7条综合判定要素。

5.地下室喷淋管道损坏,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6.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占用,影响火灾扑救,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11条综合判定要素;

住宅

小区

2025.12.31

梨洲街道

市住建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2

余姚市

余姚市超越无纺有限公司

浙江省余姚市朗霞街道干家路村

1.建造时间:2006年;

2.层数:地上二层;建筑高度约5-8米;

3.建筑面积7469平方米,占地面积4841.03平方米;

4.现有消防设施情况:灭火器、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

5.余姚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余公消验字【2008】第0478号。

1.1号厂房与办公楼之间搭建钢棚,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GB35181-2017)第7.1.2条综合判定要素;

2.1号厂房和2号厂房内未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3.1、2号厂房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4.1号厂房与2号厂房之间搭建钢棚,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1条综合判定要素;

5.1号厂房与2号厂房之间搭建钢棚,安全出口设置在钢棚下,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而未设置,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4条综合判定要素;

6.宿舍楼防火门损坏数量超过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2条综合判定要素。

工业

企业

2025.12.31

朗霞街道

市应急管

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3

余姚市

余姚市绿地悦山府小区(一期)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南雷南路569号

1.建造时间:2022年4月;

2.建筑面积228500平方米,占地面积96398平方米;

3.小区共24幢,其中19-23幢为18层高层住宅建筑,其余1-18幢为多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52.2-94.59米;

4.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等。该小区现由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管理;

5.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开业检查时间及文号: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号:余建消验字[2022]第013号。

1.地下车库防火卷帘,损坏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2条综合判定要素;

2.室内消火栓无水,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3.喷淋泵控制柜电源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法正常联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4.消防控制主机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正常联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要素;

5.消防控制主机故障,防排烟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联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综合判定要素;

6.小区地下一层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住宅

小区

2025.12.31

兰江街道

市住建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4

余姚市

明峰健康城

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北区1号

1.建造时间:2019年7月;

2.地下1层,地上11层,建筑高度45米;

3.建筑面积19358.67平方米,占地面积10223.61平方米;

4.地上11层均为商业住房;

5.现有消防设施情况:灭火器、室内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开业检查时间及文号:该建筑于2016年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余公消审字[2016]第0006号)。

1.健康城内疏散指示标志数量损坏率超过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2.健康城内应急照明灯具数量损坏率超过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3.健康城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要素;

4.健康城内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5健康城内自然排烟窗无法打开,已设置的防排烟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或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综合判定要素;

6.健康城内喷淋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住宅

公寓

2025.12.31

低塘街道

市消防救援大队

5

余姚市

余姚市马渚镇晶萃公馆小区

余姚市马渚镇丰立路222号

1.建造时间:2020年6月17日;

2.建筑面积11097.92平方米,占地面积42107平方米;

3.小区共12幢,其中13层2幢、15层1幢、16层4幢、17层3幢、18层2幢,建筑高度最高为53m;

4.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等。该小区现由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管理;

5.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余建消备抽字[2020]第065号。

1.消防控制室气体灭火系统主机处于故障状态,火灾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泵损坏,无法远程启停,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3.防火门破损及闭门器、顺位器缺失,建筑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7条综合判定要素;

4.应急照明破损率大于大于其设置总数的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5.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被占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11条综合判定要素;

6.高层建筑内防排烟设施已损坏,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综合判定要素。

住宅

小区

2025.12.31

马渚镇

市住建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6

余姚市

余姚市久美电器有限公司

浙江省余姚市肖东工业园区

1.建造时间2004年;

2.建筑层数:地上4层;建筑高度约15米;

3.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

4.现有消防设施情况:消防设施应急灯、疏散指示标识、消火栓等;

5.不动产单元号:330281003029GB00243F00010001。

1.两幢楼之间搭建钢棚占用防火间距,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2条综合判定要素;

2.办公楼缺少一部疏散楼梯,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3条综合判定要素;

3.办公楼三楼违规住人,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3条综合判定要素;

4.办公生产楼疏散指示标志损坏超过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5.四楼使用煤气瓶动火未进行防火分隔,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9.3条综合判定要素;

6.在可燃材料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9.4条综合判定要素。

工业

企业

2025.12.31

兰江街道

市应急管

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7

余姚市

余姚(中国)有色金属材料城(余姚市盛事达物业有限公司)

凤山街道城东路2085号

1.建造时间:2009年12月;

2.层数、建筑面积:共22幢,20号楼共9层,建筑高度为31.85米,22号楼为14层,建筑高度为48.55米,1、2号楼为5层建筑,建筑高度19.75米,3、4、5、6、11、12、13、14号楼为2层建筑,建筑高度8.35米,7、8、9、10、15、16号楼为3层建筑,建筑高度为11.75米,17号楼为2层建筑,建筑高度为8.05米,18、21号楼为3层建筑,建筑高度为11.45米,19号楼为3层建筑,建筑高度为12.45米,地下为一层;

3.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100607.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451.3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60615平方米;

4.使用功能、现有消防设施:22号楼为公寓楼,20号楼为办公楼,其余楼均为市场,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5.是否为违法建筑、是否应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未审批或改变使用性质未审批:合法建筑,已办理消防行政审批

6.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开业前检查文号:该建筑于2012年通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甬公消验字[2012]第0047号)

1.地下车库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2条综合判定要素。

2.公寓楼内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2条综合判定要素。

3.地下车库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4.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被占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11条综合判定要素。

5.气体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6.在可燃材料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9.4条综合判定要素。

高层

建筑

2025.12.31

凤山街道

市应急管

理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8

余姚市

余姚市兰江街道新新家园小区

余姚市高畈路与万弓池路交叉口

1.建造时间2008年11月;

2.小区建筑面积地上493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539平方米,占地面积35493.91平方米;

3.小区共16幢,其中2幢为9层高层住宅建筑,2幢为11层高层住宅建筑,12幢为5层多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约15-33米;

4.消防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号:330000WYS100030588。

1.消防控制室主机处于瘫痪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7.2条综合判定要素;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损坏,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6条综合判定要素;

3.室内消火栓水泵损坏,已设置的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3条综合判定要素;

4.高层建筑内地下车库排烟设施已损坏,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5条综合判定要素;

5.地下车库防火卷帘损坏,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2.2条综合判定要素;

6.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损坏,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3.6条综合判定要素。

住宅

小区

2025.12.31

兰江街道

市住建局

市消防救援大队

9

余姚市

倪毛地块

凤山街道倪毛村

1.该地区投入时间2001年,总地域面积4平方公里;

2.主要业态生产配套:各类型制品加工;

3.主要为村民自建房,总户数1355户,村民3520人,出租房屋268处,企业80多家;

4.公共消防设施薄弱,消防天然水源不足,市政消火栓数量较少,消防车通道数量不足;

5.民房中部分违章占用消防车道,占用防火间距,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材料上情况较为严重,整改较难。

1.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或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2规定判定;

2.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水源,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4.1规定判定;

3.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1.1规定判定;

4.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或采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消防配电线缆和其他供配电线缆,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第7.9.4规定判定。

区域

2025.12.31

凤山街道

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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