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余姚市马渚镇大施巷村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姓名
所在村
证号
声明人
备注
1
施杰
马渚镇大施巷村
余集用2013第00616号
特此声明。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