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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2- 13 15: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索引号 002973295/2025-00786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5-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公路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信息公开,欢迎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余姚市低塘街道

建设内容: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起自与周浒公路交叉口,接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城市北环至周浒公路段),向南经老329国道、新洋公路、规划施家山路、历石线,终于黄湖村余慈界处,接228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路线全长5.647公里,设特大桥5647米/1座。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高架主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辅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均为双向六车道。

余慈大道(周浒公路至黄湖余慈界段)配套工程由①老329(S306)交叉口改造工程;②新洋线交叉口改造工程;③两侧分隔带、非机动车道、匝道外侧右转道和必要的接坡配套工程等3部分组成。项目设计标准与228国道地面辅路一致。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历山村、恒大河悦府、帅康小学、洋山村、黄湖村等;本工程涉及的水环境保护目标为沿线经过河流,主要为大沽塘江、西楼屋河、洋山江、牛家河、湖横槽江、黄湖村河以及毛竹山河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噪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废气(扬尘污染、施工车辆尾气、拌合废气、沥青烟气等)、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车辆保养清洗废水、砼拌和系统废水、泥浆废水等)、施工固废(建筑垃圾、弃土方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等。

营运期:主要污染为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营运期加强路面保洁工作。在落实上述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期在靠近居民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所四周实行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出入口位置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施工主要道路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施工现场采取洒水、覆盖、铺装、绿化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实行集中、分类堆放,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清运,严禁高处抛洒;土石方开挖实行持续加压洒水或者喷淋方式作业;弃渣堆场进行遮盖、洒水抑尘;混凝土拌合站配套废气除尘净化装置,场地硬化并配场地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抑尘。营运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等。在落实上述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及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距离较近的施工点,设置临时隔声围护;营运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路面、声屏障等降噪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加强道路管理,设置禁鸣标志。在落实上述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4、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规定进行路基填挖、桥梁建设等施工活动,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并对临时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尽可能减少对沿线生态系统的影响。

5、固体废弃物措施: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避雨暂存后委托当地环卫及时清运;弃(余)方中土方堆放于指定堆场,建筑垃圾由当地建筑垃圾加工企业回收进行资源化处理;施工期废机油、浮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在落实上述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建设能加强沿线乡镇的快捷连接,促进余姚市整体发展。工程选址布置合理,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是暂时的,营运期交通噪声等对沿线环境影响将增大,但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工程实施对区域交通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正面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大公众团体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7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通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88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89553856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科泰路149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4-55000369    邮箱:zhouxiaying@rxhky.com

公告发布单位:宁波市通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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