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坐落于 余姚市城区滨江新村35幢204室的余国用(2009)字第04442号/A0810921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震林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