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余姚市马渚镇云楼村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姓名
所在村
证号
声明人
备注
1
胡岳春
马渚镇云楼村
余集用(1998)第021967121号
2
胡连芳
浙(2017)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39445号
特此声明。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