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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 01- 13 14: 44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734276233/2025-00265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1-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公示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今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法治余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快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余姚,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法治化,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征程中勇挑大梁、争走前列提供法治保障。现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将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建统领法治余姚建设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全体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开展“线下旁听庭审”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农村”等学法、用法活动。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 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组织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出台《中共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开展“党纪处分条例学习”“四风问题专项警示教育”等专项行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法治工作重大问题、重大改革、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3.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法治建设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督办检查,专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赛马争先”抓落实专项行动推进会”等一系列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行动,对我局大综合一体化工作进行亲自批示部署,推进我市农业农村法制工作落实落地。

二、全面强化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1.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开展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制作印发了《余姚市动物诊疗机构入市需知》等法治服务资料,通过“预约式检查”“合规性指引点对点电话服务”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多样化法治服务。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及效率。印发出台了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形成了《出具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协议中介服务指南服务指南渔业船员培训服务指南出具农药经营人员培训证明材料服务指南》《出具渔业船员健康证明服务指南》《余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渔业船员培训”收费标准及服务时限说明》,规范我市中介服务机构,保障中介服务质量,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实现中介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印发《余姚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防范风险,降低行政执法行为、减少对企业和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推进落实局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对涉及市场经营竞争的13 件局内部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预审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开展“种业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检察院检察意见办理了“余姚市小曹娥巨标种子经营部经营假种子案”,保障我市种子安全、种业安全。落实“余检行公建〔2024〕18号”检察意见书精神,开展“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对我市动物医院、动物诊所开展全面检查,规范我市动物诊疗行业。

三、推进全面推进法治护航安全公平社会环境

1.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防控,制定印发《2024 年余姚市农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源头治理、排险除患、科技攻坚、管理提质,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2.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成立余姚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印发《余姚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试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全年度共调解农业生产事故11起,挽回农户经济损失9.65万元。深化乡村依法治理,通过科技下乡、日常普法指导等方式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普法行动,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强村级法治建设。

四、全面践行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1.规范政府法律事务制度程序。落实重大项目法治保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了《余姚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并对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预公示,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依规。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局1名同志已经申领省司法厅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被聘用为局公职律师,积极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法治力量,全年参与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咨询11件,协助我局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进行。

2.推进行政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夯实局内部合法性审查主体责任、审查机构具体责任,加强审查人员力量配备,全年度共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70件,组织召开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委员会集体讨论4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3件,合同合法性审查1件,党的规范性文件审查1件,全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类案件。

3.创新实施增值化执法服务。进一步实行“综合查一次”,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减少多头检查、扰企扰民,一年来我局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开展执法检查120户次,开展综合查一次100户次,联合检查率83.33%,检出问题率22.50%,后续处置率100%。探索开展“杨梅监管一件事”,编制“杨梅监管一件事”场景案例,对杨梅产业施行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形成“事前”生产监管、“事中”上市抽检、“事后”总结提升的闭环监管流程。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执法检查农资经营主体51家、生产主体54家,抽检农药肥料22批次,杨梅534批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起,先后组织杨梅种植技术推广7次、培训梅农320人次,派发杨梅安全风险管控手册2600余份,护航我市杨梅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相关工作得到市领导认可,并在7月11日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上就“杨梅监管一件事”工作进行汇报发言。

积极发挥行政执法服务、引导、规范、治理功能,编制印发了《余姚市农药经营行业高频易发风险提示单》《余姚市兽药经营行业高频易发风险提示单》《余姚市动物诊疗行业高频易发风险提示单》,探索开展农业农村领域预约式检查工作。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执法理念,建立农业农村领域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0件,减轻处罚案件2件。

3.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农业农村领域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出台印发了《余姚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开展5起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有效防范风险,降低行政执法行为、结果对企业和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加强内部行政执法规范性监督,开展局内部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自查工作,我局今年办理“余姚市小曹娥巨标种子经营部经营假种子案”被评为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宁波市农业农村优秀行政处罚案卷,“王小牛未经定点从事牛屠宰活动案”被评为余姚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4. 配合开展行政立法调研。组织力量配合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立法调研活动,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宁波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活动,深入了解调研我市“千万工程”实施建设进展,推进我市农村法治建设及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五、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攻坚

1.提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认识。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纳入部门领导培训学习内容,局相关分管领导积极参加各类集中培训,并于局内部开展相关指标任务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对执法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月例会汇报制度,主要领导每月工作例会听取研究“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情况,并对相关通报进行批示,落实政策法规科负责跟踪监测综合评价指数13项指标实施情况,确保每季度末20日前完成既定任务。

2.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同。针对赋权事项积极开展镇街调研,动态调整赋权事项,并确定局政策法规科李兴鹏为日常联络人。今年以来共开展重点专项检查22次,联合会商31条,移送并指导相关案件办理12件,并通过线上解答等方式积极为镇街执法队伍提供业务指导。并根据执法赋权事项,制作了农业农村领域办案流程图、相关法律法规手册等执法普法材料。

3.提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质效。根据省市重点任务及我市农业领域主体情况,我局于3月22日制定印发了《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要点》明确了“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余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点专项工作计划”“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行政检查“年计划,月安排”,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六、进一步营造明德守法社会风尚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宣传,在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学习,利用“周二”夜学机制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法治能力提升集中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认真落实上级规定普法责任清单,在行政执法案卷中融入释理说法内容,将行政处罚和普法教育相结合。利用局“两微”公众号、业务网站、农民信箱、宣传栏、广告栏、LED屏幕、横幅、海报等平台开展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活动。

2.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局年度普法计划,迎接。开展参与“法治余姚”集中宣传、“文明养犬 余姚更美”,渔业增殖放流、农技普法下乡、科技下乡等普法专项宣传活动,结合行业管理、执法、服务下乡宣传16余次,向广大三农群众《农业普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4000余份,悬挂横幅、树立宣传标识牌15条(块),农民信箱发送宣传短信10万条。

七、存在问题

在前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局法治工作还存在着不足: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素质不均衡、执法骨干青黄不接等问题依然存在。执法队伍整体年龄偏大,年龄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断层,因此对实际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及造成一定困难。

八、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继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迎接“八五”普法总结大考,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法治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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