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本轮陆埠镇预选小额承包商名录 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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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居)、机关各办(所、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小额工程交易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根据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的文件精神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决定停止使用《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预选入围 2023 年 8 月至 2025 年7 月小额建筑工程、小额市政公用工程、小额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商名录》,同时废止《关于印发<2023 年 8 月-2025 年7月镇小额建设工程项目采用预选承包商实施细则>的通知》(陆政发〔2023〕24 号)。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陆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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