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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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琳旦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餐饮商户审批许可工作中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和会商,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分类治理餐饮服务项目、优化我市人居环境,由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牵头于2020年6月划定我市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准入区域目录(一期),实施动态清单管理,对餐饮禁设区内的市场主体在准入准营时进行行业业态把关。2022年10月31日,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余综执发〔2022〕19号),就动态更新禁设区目录、严把证照审核关、分类处置存量项目、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四项工作进行了细化。但由于部分餐饮禁设区的用房地址表述与实际门牌存在偏差,导致工作人员审批时存在错审漏批问题。为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2023年11月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牵头发布餐饮项目禁止准入区域目录(第二批),就地址表述等做了进一步优化。同时建立联合踏勘和会商机制,对一些有异议的餐饮服务项目,在市场监管局办理营业执照前开展联合会商、联合踏勘,尽最大努力维护餐饮从业者利益。为不影响无油烟餐饮店正常经营,保障市民日常生活需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整理了《不纳入禁设区范围内餐饮服务项目目录(试行)》,明确五大类无油烟项目可在“禁设区域”内正常经营,目前餐饮禁设区的审慎登记工作正有序开展。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在餐饮商户审批许可工作中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的建议对优化我市餐饮行业经营业态,改善人居环境有着积极作用,我局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也一直在致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下一步将着重优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登记环节中对住所的信息技术支持。尽快完成与不动产、民政部门的数据对接,形成企业注册登记地址库,并能与我局营业执照审批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对接,并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等部门制定的“特殊行业禁设区域目录”也同步录入地址库,只要登记人员输入住所信息,系统能够自动进行比对,对商住一体、餐饮禁设区等地址进行行业业态警示,减少因人为判断产生的误差,并杜绝使用虚假地址、冒用他人地址注册或使用违章搭建地址的现象发生,在审批时进行地址管控。同时于今年5月发布《余姚餐饮经营服务注意事项告知书》,从场地选址、证照办理、食品安全、招牌设置、消防安全等多维度帮助余姚餐饮从业者做好入市前及经营时的准备工作,避免踩雷、绕开陷阱,平稳度过新手期。 二是强化对餐饮服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各部门合作互通,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对餐饮等“低散乱污”行业开展定向抽查,联合会商、联合踏勘,及时深入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油烟排放问题,指导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做好整改,实现问题闭环管理。同时完善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双告知”和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将登记信息及时推送给各有关部门,实现审批、登记与监管的有机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加大环保理念宣传力度,对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及人居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餐饮项目,做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督促相关从业人员严格按各部门要求做好环境治理工作。 三是开展餐饮服务项目专项排查和整改行动。针对餐饮油烟扰民涉及多部门职责问题,根据市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余姚市深化三类区域内餐饮服务项目整治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等三类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联合开展整治清理专项行动,力争实现三类区域内餐饮服务安全有序清洁。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对深化我市餐饮服务项目整治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高 巍 联 系 人:鲁 南 联系电话:62719451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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