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遗失,现公告相应证书作废。
序号
户主
坐落
原有土地证号
1
毛友芳
阳明街道旗山村旧宅40号
余集用(1999)字第021941091号
2
谷岳明
阳明街道旗山村旧宅4号
余集用(1999)字第021943133号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