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 年度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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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 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养老机构一星级、二星级等级评定 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A 级、AA 级评定, 由余姚市民政局组建等级 评定组开展等级评定。结合余姚实际,等级评定时间调整如下: 申报(7 月 30 日前),审核(8 月 30 日前),评定(9 月 30 日前), 公示(11 月 30 日前),其他事项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贯彻执行。 2023 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考核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余姚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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