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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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英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充电桩布局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本市推进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有关部门研究,现对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但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用能需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民生举措,今年以来,公共充电桩的建设已被列入省、市、县三级民生实事工程。按照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部署,近年来,我市重点围绕“全覆盖、易找桩、多建设、优配套”原则,深入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社会各界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积极性显著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为进一步做好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市发改局根据省能源局要求,按照“桩站先行”原则,牵头编制了《余姚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规划》,2023年全市新建公共充电桩1054个,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737%;累计建成充电站203座、公共充电桩2191个,其中1040个位于农村,全面接入“浙里办”一键找桩平台,全市充电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余姚市在全省充电设施“快省优”指标排名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各部门形成合力,按照《余姚市公共电动车充电网络基础设施规划》的站点布局要求,持续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地,尤其在公共区域充电桩的建设、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充电桩信息及时网上共享,服务更加信息化网络化。 一是推进民生实事任务建设。根据2024年省、宁波、余姚三级民生实事任务安排,今年我市共需建设完成400个以上公共充电桩,其中农村地区211个以上。今年4月,市发改局下达了《2024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明确了各个乡镇、街道的建设任务,组织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会和运营商企业座谈会,打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切实压实属地建设任务。按照总体方案,结合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出租车服务中心、公共建筑(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等)、行政服务中心等交通设施、公共服务用地,根据实际建设条件,推进城市“两区三中心”,主要公路沿线、景区和乡村地区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至2025年,力争实现公共充电服务“村村通”目标。 二是优化配电网接入服务。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进一步推进延伸电网配套接入工程,按照“三零”“三省”要求全力做好社会企业投资充电桩通电工作,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需求。此外,将根据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安排和存量居民区百姓充电需求,配合供电部门将做好居住区内个人充电设施接电点的布局方案,分批推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整体改造。 三是多种模式推进社区公用和自用充电桩建设。对于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技术规定》等规范要求,配建充电车位应占总车位的比例为14%,以1000个车位的小区为例,须配置140个以上充电车位,其中5个以上快充(公共)车位。住建部门将严格做好图审,并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并对后期运营服务做好监督指导。对于老旧小区改造,科学制定老小区改造方案,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配建比例,将安装建设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纳入小区整体改造方案。对于既有居住小区加装改造,支持物业、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委员会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设施,监督指导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对固定车位业主建设充电设施的行为提供必要的安装协助。 四是完善充电桩信息共享与服务建设。目前,公共充电桩数据已经全面接入省级、宁波市级充电设施公共平台,车主可通过浙里办“一键找桩”获取充电桩定位、运行状态、收费标准等信息。后续持续将新站点新充电桩录入,优化支付服务,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找桩支付全流程提供便利。 上述是对您提案的答复。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 分管领导:董永徐,联系电话:89553356 承 办 人:卢丹, 联系电话:89553364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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