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协助做好进驻部门和人员的进驻管理、考核评价、教育培训、信访投诉等工作。承担全市线下线上政务服务的监督管理、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涉企服务资源组织、服务事项进驻、跨系统跨领域业务协同、疑难问题协调解决。承担服务全程跟踪督办、服务标准规范制定、服务绩效考评以及涉企运行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 (三)承担全市深化改革调查研究、决策咨询、项目评估等工作。 (四)协助开展营商环境建设领域政策研究。 (五)承担行政审批领域中介服务管理、评价评比、纠纷投诉协调处理以及“中介管+”平台运维等工作。 (六)负责市重大项目审批代办、帮办服务工作。 (七)拟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制度。协助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等项目的进场交易服务。 (九)受委托统一组织实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业务。 (十)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进场登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场地保障、交易见证及档案管理等服务。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服务。 (十一)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数字化项目的建设运维管理工作。 (十三)关于运行机制。 市政务服务中心加强对各入驻部门(单位)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按照“进一道门、解决一揽子事”的要求,设立服务专区,优化板块建设,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专区办理、限时办结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协调推动集成打造统一的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加强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强化线上线下业务有效对接,逐步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同质量服务,构建一站式、多元化、全链条、高能级的服务体系。 各入驻部门(单位)围绕登记受理、流转分办、反馈评价等环节,建立高效、便捷、顺畅的闭环解决机制,加强数据协同和系统联通,优化线上线下办事流程,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分析研判、办理反馈,并接受中心的统一调度、管理与考核。各服务专区(板块)牵头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入驻部门(单位),建立健全专区(板块)内的任务指派、协同联动、限时办结等沟通协作运行机制,配合中心牵头做好跨领域跨部门重要问题(诉求)处置的研商、协调,确保服务顺畅、高效。 乡镇(街道)依托现有机构落实政务服务、涉企涉外服务等相关领域事项办理、平台维护、汇总上报等职责,接受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 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牵头细化明确相关运行机制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