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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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刑释人员再就业的建议》收悉。您关于加强监地协作,常态会开展服刑人员再就业招聘会;加强社会面宣传,对刑释人员给予一定的包容;组织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学习时提供再就业咨询服务等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调研分析,并商余姚市人社局、余姚市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深化监地协作机制。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监地协作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安置与帮扶相互促进。加强与余姚市人社局、黄湖监狱等协作配合,适时通过开展招聘会、进行岗位推送等途径增加刑释人员就业岗位,同时依托就业指导站,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及就业心理辅导等系列活动,精准施策,精准服务,为刑释人员就业创业赋能,有效拓宽刑释人员就业渠道,助力实现就业。比如,2023年我局联合余姚市人社局、部分律所及10家爱心企业进黄湖监狱开展了求职“推介会”,有83人签订《企业聘用意向书》。2024年3月份,余姚市人社局已派讲师赴黄湖监狱开展了临释人员就业指导。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组织企业到监狱开展就业推介会,特别是根据建议内容,针对监狱服刑改造以缝纫加工为主的特点,组织相关缝纫加工企业参与,更好提升就业匹配度和精准性。 二是全力建设安置帮教基地。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对于进一步推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把建设安置帮教基地作为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动员挖掘企业或社会公益性组织,在就业方面广泛吸纳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为“三无人员”提供工作帮扶和生活安置。目前,正在泗门镇和马渚镇推动相关企业与我局签订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协议,鼓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优先为监狱推荐的符合用工条件、有就业意愿的临释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和就业资源,让临释人员安身暖心、自力更生,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下一步,我们将推动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乡镇街道全覆盖。 三是不断强化就业帮扶培训。常态化关注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状态,依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加强与辖区便民服务中心、工贸办、工会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以及刑满释放人员季度走访谈话过程中,深入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协调相关部门适时提供就业方面的咨询服务,进一步拓宽释放人员就业道路。2024年,余姚市总工会拟针对转岗再就业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计划培训400名,培训补助20万,我们将积极争取向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期满人员倾斜。 四是充分发挥“三站一室”作用。为建立良好的常态化工作机制,2023年我局联合余姚市人社局在黄湖监狱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驻监狱人民调解工作室以及“就业指导站”,旨在为临释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纠纷化解、就业服务和指导,帮助临释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择业观、就业观,提升法治意识、增强就业能力,鼓励临释人员把在监狱里面学到的法律法规、职业技能学以致用。2024年4月,我局按照黄湖监狱需求派遣律师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三站一室”作用,更好助力安置帮教对象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五是全面加强社会面宣传引导。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各方力量、各界人士特别是企业支持,努力推动人社、教育、工会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帮助刑释解矫人员在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享受社会同等待遇。特别是按照建议内容,引导相关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情况下,不要求就业应聘人员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记录;协调辖区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精神,确保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只有符合法定情形及依据时才能开具和适用,有效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也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承 办 人:王黎斌 联系电话:89553262 余姚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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