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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3- 21 14: 43 | 浏览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 信息来源: 政务公开科 |
索引号 | 002972698/2024-61066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3-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 2023年,余姚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宁波市委、余姚市委的决策部署,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夯实“党的统一领导”法治基础。全面贯彻落实《余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举措,部署落实《2023年法治余姚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傅贵荣在十四届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述法,低塘街道等4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十六届余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述法,全市929名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完成述职述法,开展专题述法41场。 二是密织“学思践悟法治”意识网络。围绕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主渠道,稳步实施法治余姚建设“八大抓手”,配合推动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纳入主体班次重点教学内容,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等多门课程。持续抓好“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编制《余姚市2023年“市长学法”书面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涉外法治建设、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落实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通过率100%。 三是注重“法治督察考核”提质增效。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大督察”格局。根据中央、省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察,市领导亲自审定工作方案,亲自推进工作落实。深化法治督察实践探索,聘请组建涵盖政府法治干部、行业骨干、专业人才的55名法治监督员队伍,扩大社会公众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和监督。充分挖掘我市法治建设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做好省、市法治政府“最佳实践”项目的培育评选、推荐申报工作,评选出《涉案企业账户“活冻结”柔性执法模式》等7个法治余姚建设“最佳实践”项目,《融合集成管理重塑行政执法体系》获评法治宁波建设“最佳实践”。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稳中求进,打造更高水平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纵深推进“色域化”管理,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配套制度,细化标准,梳理制定7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全年度定性定量指标,数量位居宁波第二。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市开展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域等专项清理3次;推广“两圈一圆桌”省合法性审查“最佳实践”试点经验,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2237次,其中乡镇(街道)审查涉法事项2077件,意见采纳率达98.1%。征集立法(修订)意见建议313条,打造我市“律师论立法”品牌,推广“村民说立法”品牌。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全面完成中组部、中编办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任务,全市构建“1+6”行政执法队伍体系,以“统一+定制”模式精准赋权21个乡镇(街道),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实现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协同指挥工作,行政检查总户次同比下降36.04%,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率60.71%。全面开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围绕76个执法监管“一件事”主题,梳理监管事项清单,实现常态化监管。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9件,商业贿赂案件3件,探索“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电商治理新模式,完成“余姚公平在线”驾驶舱应用设计,公平有序竞争环境不断优化。不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2023年累计查办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9起。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本手段”地位,有效整合多部门检查事项,开启“1+N”联合抽查新模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联合抽查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达62.68%,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的行政检查占所有行政执法检查的比例达到 89.59%,抽查任务完成率达 100%,抽查事项覆盖率达 100%。 三是加大专项整治和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余姚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顺利完成省暗访组检查暗访。严格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开展“铁拳”“亮剑2023”等综合执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21件,同比增长2.5%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件。开展“三小”行业专项整治、网络餐饮治理攻坚等行动,取缔无证小作坊12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35件。 四是提升执法监督质效水平。全域打造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基层支点,印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暂行意见》《余姚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余姚市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纵横联动、县乡一体”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规范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审核严格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其中选送的市卫健局案卷获评宁波市优秀案卷。编制《余姚市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化通用示范文本》和专业执法部门特有标准化示范文本共183个。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关,新换领行政执法证件600余本,全市镇街持证人数居宁波首位。2023年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5万余条,其中,规范性文件8件,依申请公开279件。 (二)坚持亮点培育,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法治考核指标体系。组建市营商环境法治环境专项小组,印发《余姚市2023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拟定实施六大专项行动,细化明确34项具体措施、8个突破性抓手,31个主要指标,大力实施“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六大专项行动,聚力营商环境的晾晒性指标提升。我市入选2023年浙江省县(市、区)法治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前十榜单,系宁波唯一上榜县(市、区)。 二是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司法。制定下发《余姚市行政执法单位轻罚免罚柔性执法清单(第一批)》,在16个执法领域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梳理轻罚免罚项目221条,制发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决定书580余份。强化效能,缩减办案周期,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周期从平均112.1天下降到69.1天,周期压减率达到38.4%。开展“审执融合”改革试点,深化“拘调融合一件事”应用,出台《余姚市拘调融合“一件事”改革操作指引》,经验做法入选第六届全省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优秀案例,获评省法院十佳创新项目。探索在法定空间内创新运用教育指导、行政告诫等预防提醒机制。创新打造涉案企业账户“活冻结”柔性执法模式,形成“活冻结——被执行企业正常经营——申请执行人权益兑现”的良性循环,做法入选省首批营商环境“微改革”项目库。 三是深化涉企服务综合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成立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中介服务规范治理集成改革项目获省级营商环境第三批最佳实践项目。成功创建成宁波首个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开展“企业全周期法治保障”专项行动,设立6个“营商环境直通站”,成立宁波区县市首个国际法律服务分中心,设立首家宁波国际商事法庭审判巡回点,举办“县域经济涉外法律事务”圆桌论坛,聘任高层次“法务专员”服务营商环境。迭代升级商事登记确认制、“证照分离”、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推进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去年全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率95.13%,全程网办率95.72%。聚焦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积极争取筹建宁波余姚(塑料制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打造“小明创业记”协商故事会等知识产权保护特色品牌,出台宁波市首个《直播电商知识产权合规指引》,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 四是推进重点产业合规改革。组建工作专班,编制《塑料贸易产业合规指引》,动态编制并下发《企业经营治理法律风险梳理与提示》《余姚市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第一批)》。加强精准输出,组建“YAO益企”合规经营指导团,提供“菜单式”合规指导服务53次。激励企业主动参与合规体系建设,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 (三)坚持资源整合,打造更实基层善治底板。 一是完善矛盾溯源化解机制。成功争取省行政复议员任命和分级管理首批县级市试点,开展行政纠纷治理、行政复议“和谐号”等专项行动,有效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调撤率57.63%,行政复议案件与一审诉讼案件比3.03,均居宁波县市区首位,行政诉讼败诉率5.26%,圆满完成上级考核指标。围绕重点商贸场所、出租房屋等涉企场所风险精准管控需求,创新“平安商贸”管理模式、“姚安宝”智慧监管平台等特色应用,相关做法获上级领导批示肯定。健全矛盾纠纷预防预警机制和“一纵三横”调解组织网络,访调、诉调、警调等派驻工作室建成率达100%。深化省级监地协作观察点建设,与黄湖监狱签订监地协作协议,打造法治联合体。 二是推动普法依法治理提效。顺利通过“八五”普法中期督查,我市作为优秀代表在2023年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做典型交流,市普法办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单位。持续开展以宪法、民法典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通过“知情-联动-搭台”模式,开展“法治余姚嘉年华”等活动650余次。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广泛宣传《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累计开展进企法治宣传活动160余场。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新增“阿良工作室”、梁弄镇横坎头村2个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全过程普法”规范化运作试点。编制全省首个青少年法治素养基准——《浙江省余姚市青少年法治素养基准(第一版)》。2023年5月全省首家红色法治遗存实物法治文化展馆——“浙东红色法治文化展馆”开馆,并成功创建为第二批“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三是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探索“余律共行”等律师业推进项目,推动甬矽电子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律师总人数增长17%,公职律师增长43%,律师万人比达2.6,超额完成上级目标。推进“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开展一链多点“惠企安商”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依托“法治体检”“税收体检”等手段,为全市企业提供“法治体检”5352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风险提示函53份,为企业解决问题或困难525件。全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99件,接待来电咨询16373人次、来访咨询2058次,值班律师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1956件,公共法律服务一事一评满意率达99.76%。聚力打造无欠薪城市,推动人社、公安联合创新探索“查打一体”联治欠薪模式,相关做法入选浙江省人社领域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第三批“最佳项目”。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审批监管工作联动的质量效率仍有提升空间,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个别地区和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仍不够高,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较为淡薄,行政诉讼败诉率持续偏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治专业人才配备仍有不足,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法治建设水平与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有余姚辨识度、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有待进一步打造。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奋力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县域样板,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征程中勇挑大梁、争走前列提供法治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统领法治余姚建设。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探索领导干部年度“法治体检”,开展重大法治事件、执法扰企、公平竞争等专项法治监督,探索构建地方法治观测无感监测体系。 二是全面强化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形成一批涉企法治服务“一类事”新场景。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完成专利行政裁决规范化国家试点工作。深化“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建设,编制《智能机器人制造产业合规指引》和《光学电子产业合规指引》,推进合规指导中心、合规点建设。 三是全面推进法治护航安全公平社会环境。开展民间投融资中介结构规范治理、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专项整治。修订《余姚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持续加强“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室等基层站所建设。开展“小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打造有余姚特色的本土法治文化拳头项目。 四是全面优化法治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市镇村跨层级、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探索新时代“千万工程”法治护航模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提能升级。 五是全面践行高水平政府法务建设。全面实施县乡合法性审查“1+4+N”改革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推进镇街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机制。探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六是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攻坚。提升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运行效能,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评估,出台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工作规范指引。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持续打造“姚执先锋”“数字检察”等品牌。 七是全面推动探索涉外法治建设。完善涉外法治体制机制,丰富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深化面向外商的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一站式、全链条”的涉外法律服务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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