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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527/2024-61014 内容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泗门镇政府
泗门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我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3-2025年)》部署要求,以法治宁波建设“六大抓手”为重点内容,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巩固省级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成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巩固并继续推进试点工作

(一)党对法治建设统一领导更加深入。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办线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办线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履行主管主责。遵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建立并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健全全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和工作规程,确定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建立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12次。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全镇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出台政策法规、执法典型实践案例等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政领导班子开展集中学法4次,开展镇村两级干部专题法律线上线下培训2次,参加人员500余人次。

(二)行政决策更加科学。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编制镇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决策流程等内容。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配套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每年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023年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因违反法律规定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二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由“党政办牵头+各办线或业务部门初审+法律顾问复审+部门联审+司法所终审”的合法性审查运行模式。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重大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影响社会民生和群众重大利益事项等15个事项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积极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两个100%。三是配强专业法治力量。创建“公、检、法、司”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集中法治力量参与镇重大行政决策、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合法性审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等工作中去,参与每月市领导信访接待、各种事项协调讨论会等7次。全镇20个村(社区)均已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开展“治违除患促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持续加大违建拆除整治力度。今年,我镇通过“园中园”“厂中厂”、“迎亚运”两路两侧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违建拆除整治力度。截止目前,共计拆违面积18.19万平方米,完成率100.01%,完成18万平方米拆违任务。同时,根据房屋安全评估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通过登记备案50宗,处置面积15.89万平方米,完成率57.37%,备案面积为全市第三。二是严厉打击遏制新增违建。我镇始终保持对新增违建“零容忍”,强化源头管控,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今年我镇通过执法巡查、村社网格巡查等方式发现并处置新增违建11宗,完成率100 %,及时将新增违建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深入排摸存量违建底数。我镇围绕工业集聚区、“迎亚运”两路两侧等重要区域,以存在“四不”问题、触碰耕地保护、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三条底线”以及市级部门下发的问题清单中的违法建筑为重点,全面摸排掌握本辖区内违建底数,共计排查面积94.936万平方米,完成率100.03%。二是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一是赋权事项实施稳步推进。今年我镇赋权事项经动态调整至涉及自然资源、建设、应急管理等20条线573项。截至目前,我镇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73件,同比增长122.65%。其中,通过“掌上执法”办理简易案件621件,首违不罚423件,PDA违停抄告245件;累计受理并办结投诉举报930件,按时办结率100%。同时,基本完成检查事项认领工作,并制作检查表单16个,通过执法检查、处罚办案等已覆盖事项357项,事项实施率已提升至62.3%。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正式转隶至我镇,成立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支部委员会,开展了支部委员会补选工作,组织了现场学习等支部活动10余次。同时将镇街补充人员和综合执法队员进行了打通融合,重新细化分工,镇街补充人员除组织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外,独立办理处罚案件12件。另外,通过每月例会、“周五云课堂”、专题培训等方式先后组织执法队员开展理论学习、办案实务等各类培训10余次,覆盖400余人次,有力提升了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综合执法能力。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可追溯可查验。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普通程序案件落实“一案一审”,今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352件,法制审核率达100%;召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会10次,讨论重大案件14件。坚持行政执法公示,今年累计公示行政处罚347件。另外,就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市级联合会商1次,讨论案件2件,处理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四是软硬件整体提升。为做好“大综合一体化”全国现场会迎接工作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五化争先”建设,对办公场所进行了规范化改造提升。设置“一站式”办案区,包括办案询问室、调解室、档案室等,规范统一办公场所形象标识,完善上墙制度和标语等。五、开展“迎亚运”市容环境秩序整治行动。“迎亚运”期间,我镇对户外广告,违规广告横幅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共拆除大型户外广告1处,固定户外广告设施11处。以“宣传劝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整治无照经营,定人定岗定责,每天傍晚5点至晚上10点对河塍路、振兴路、泗门镇全民健身中心周边等人流众多区域开展无照经营、占道经营整治,共计立案处罚191件。六是开展“综合查一次”。我镇采取“监管执法一件事”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查一次”,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坚持“执法+服务”双管齐下,最大程度减少重复执法和扰企扰民。今年执法队牵头,联合市直部门及办线力量积极开展包括校外培训机构、烟花爆竹、燃气安全、养老机构等联合执法行动36次。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积极组织镇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2023年,我镇共持有行政执法证96张。四是高度重视普法宣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推进法治广场、长廊、书屋等阵地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发动500余名法治志愿者,开展普法进村(社区)、进企业等宣传26次,开展普法培训进校园14次。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谢家路村1个,省级4个,宁波市级11个,余姚市级4个。

(四)权力运行更加阳光。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配置权力和职能。自觉接收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等,2023年以来保质保量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19件。二是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个村社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制度,2023年我镇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7条,其中新媒体545条。三是明晰权责清单。建立泗门镇权责清单、执法监管事项清单、审批服务权限指导目录“两清单一目录”,配套建立清理事项准入、动态管理、依单监督问责三项制度,并向社会公布我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积极推进“无证明化”办理。建立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和监督机制,实现20个村(社区)村务、党务和财务公开栏全覆盖。

(五)矛盾化解合法合理合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调解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诉源治理常态化,完善“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强化镇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矛盾纠纷调处、无差别信访投诉窗口受理、法律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集中化办公。完成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积极部署“枫桥式”派出所、“枫桥式”矛调中心建设。推行“村民议事厅”、“线上板凳说事亭”等百姓说事平台,实现20个村级法律服务站点规范统一标识全覆盖,谢家路村配备一台“律兜”村居法务助手,为村里群众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发展“泗门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试点村级矛调中心建设,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80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9.6%。镇品牌服务指导站通过宁波市二星级评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当前面临主要问题与不足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对照省、宁波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差距与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有待加强;二是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还不够规范;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强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法治力量配备有待充实,应诉应议能力有待提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水平和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们将继续巩固法治化综合改革成果,针对性地改进存在的问题,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在巩固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完善各项工作,推动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统一领导。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3-2025年)》《法治宁波建设规划(2023—2025年)》等部署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依法治镇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

(二)继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学习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主干作用,擦亮基层治理“四平台”品牌。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进一步加强镇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试点并逐步推广村级矛调中心建设。降低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建设长期基础性工作。将数字化改革融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建成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一是高效整合执法队伍。建立镇行政执法人员库,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监管与执法衔接,有效贯通赋权事项、专业事项和镇级法定事项。二是全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树立“一专多能”培训方向,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和业务交流制度,坚持综合与专业并重,有力提高我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素质水平。三是提高“综合查一次”执法效能。在“执法监管十八件事”基础上,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高频率、高需求领域,深化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应用场景。围绕城镇市容环境、城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秩序等重点领域,有效提高执法效能,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打造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重点,从完善政策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打出“组合拳”,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村级延伸”全覆盖建设成果,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加强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建设守信践诺政府,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诚信、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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