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5290/2024-58967 | 内容分类: | 档案服务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朗霞街道 |
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 |
为了全面地考察室藏档案的价值,确保室藏档案的质量,定期对一些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材料进行重新审定,方便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特制定制度: 一、室藏档案的鉴定应坚持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观点,严肃而认真地去复审和制定每一件档案的价值,不得带有随意性。 二、室藏档案的鉴定工作在鉴定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进行,邀请被鉴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根据档案的保管价值,对保管期满的档案材料及时地开展鉴定工作。 三、经鉴定,尚需留存的零散档案材料,按立卷原则,在室内部继续做好组卷工作,对已失去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需要销毁,由鉴定小组提出鉴定意见,编销毁清册,未经登记造册,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四、档案销毁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应认真清点核对,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鉴定小组,销毁清册应列入档案保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