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3439/2024-59601 | 内容分类: | 规划总结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 |
2023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局以及余姚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提升治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共富”核心,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协调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2023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综合指数为3.42,优良天数比率为91.2%,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O3浓度为1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4.4%。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姚江一级支流水质优良率达80.5%,“甬有碧水”预估得分124.32分,较去年增加9.84分,有望获得考核优秀。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大比拼居宁波前三。 一、2023年工作成效 (一)聚焦发展理念,打造预防式监管服务体系 一是强化环境服务发展。建立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共有90家企业纳入宁波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库,其中2023年新增51家,183家企业入选证明清单培育企业。实施“五书同达”,积极探索普法宣传、守法引导、助企纾困新途径,对3家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企业免予处罚21万元。拓展属地政府、部门、企业、群众之间的沟通渠道,会同市人大在泗门镇建立全市首个基层生态环境议事点,持续开展“环保议事厅”“生态环境大讲堂”等活动。2023年共举办“环保议事厅”14场,生态环境大讲堂7次,生态环保咨询日10期,环保管家服务企业3150家次。二是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推进非接触科技监管体系建设,已建成联网用电监控企业119家,联网重点排污监控点位87个,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智能分析研判力度,打造环保电子警察。完善数字化预警体系,全面贯通省生态环境厅环保e企管系统,累计推动5803家企业完成领码工作,实行赋码分级监管。三是强化要素保障。依托碳资信评价体系,研发拓展绿色信贷产品,2023年6月首个1000万额度碳资信普惠金融项目顺利落地,为新能源等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绿色产业链提供资金保障。全面实行新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污权线上交易和竞价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深度治理,已组织138个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交易,交易金额270余万元。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权益价值转化,与人民银行余姚支行共同推进排污权抵质押贷款融资渠道,全年完成排污权抵质押贷款达5500万元。四是优化营商环境。1、加强重大项目服务要素保障。坚持支持企业发展的服务理念,建立省、市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进度表,通过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边编边审等措施,全方位、零距离做好环评报告文本编制、修改过程指导工作。针对当前总量排放削减替代空间紧张的现状,主动谋划新上重点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调剂来源,推动重大项目按时序落地。累计完成北排二通道、海塘安澜工程、陶家路江排涝枢纽及供水工程、优福科技等20余个重大(重点)项目审批服务,为16个重点企业项目统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来源。2、优化审批流程。主动开展上门服务,为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等地130多家排污单位提供排污许可制度、“一证式”管理政策解读与项目审批咨询。编制《余姚市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守法指南》并向全市排污单位发放,同时通过主动筛选、提前介入、免费代办等措施全面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有机融合。2023年,实施环评和排污许可一件事联办184件次;完成项目审批(含备案)261件,事项按时办结率和办事对象满意率均为100%,办事对象满意率100%,并获服务对象表扬锦旗一面。 (二)聚焦污染防治,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强化重点行业整治。结合区域性行业性整治、重点环境风险隐患区域治理等,推进蔬菜腌制、化工、喷涂造粒、塑料改性、模具等行业整治。大力推进蔬菜腌制行业执法整治,对腌制池、废水导流沟、榨菜皮堆放储存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对全市蔬菜加工企业67家进行摸底排查,确定29家榨菜腌制企业纳入行业整治,会同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企业指导服务,已顺利完成现场整治并通过市局现场评估打分。4家化工企业正在按照宁波市石化化工行业污染治理要求进行深度治理。出台实施《余姚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市区域产业特点、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的生态环境问题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开展废塑料加工等10个重点行业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任务和化工、电镀等2个重点行业的深化巩固提升工作。 2、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立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目标要求,聚焦县域工业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先行探路,全面开展多层级、多领域等低零碳试点培育和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探索多领域示范协同、多要素整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876”余姚模式,实现减污降碳相互耦合、同频共振。10月底,余姚市获评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城市。深入挖掘全市不同要素和行业的减污降碳潜力,培育具有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特色项目。吉利汽车“绿色综合提升项目”等6个项目成功列入省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持续开展低(零)碳试点培育工作,已有2镇11村成功列入低(零)碳试点单位。 3、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扎实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对“一大三中”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进行多批次不定期排查,共发现四明湖水库等水源地11个问题,均按要求上报并督促属地乡镇街道完成整改。积极推进“一大三中”水库电子界桩和6个“千吨万人”水库电子围栏建设,提升饮用水水源地智能化监管水平,均已完成电子界桩及电子围栏的安装及联网。二是继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巩固全市35个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的建设成果,并落实回头看,督促企业做好长效管理。园区内回头看企业已完成75家。园区外涉水企业144家,已完成整治提升119家。同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扩面,2个村级园区(集聚区)临山镇工业功能区东区、梨洲街道黄箭山工业园区成功创建“污水零直排区”。中意宁波生态园成功列入第二批省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培育名单。三是强化姚江断面水质考核。高度关注地表水水质提升,以宁波“甬有碧水”考核为抓手,对照水环境重点专项整治五年规划和年度考核目标,细化分解、明确各地各支流年度目标要求,强化实施工程性项目治理,按月通报水质监测反馈结果,约谈未达标乡镇街道,督促及时采取各项措施,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任务。强化对地表水水质的预警预判和闭环处置,密切关注各市控以上断面自动站数据,开展乡镇交接断面水质监测,一旦发现异常,及时督促属地落实相应治水措施。四是关注入海河流水质提升。在完成前一轮入海污染源排口专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会同农业农村和水利部门对排口整治情况做好后期监测跟进,并按照省、宁波要求依托“浙里蓝海”,实现“一口一档”数字化动态管理,切实巩固整治成果。继续开展泗门、临山镇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整治工程,已完成7个(共20个,8个项目实施中,4个项目正在招投标,1个已完成招标),已完成投资2087.5万元。对照美丽海湾建设方案,开展入海河流、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洁海滩行动,建立健全塑料治理长效机制,已完成海滩垃圾清理48吨。(2)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实施废气综合治理。制定余姚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规范提升工作方案和技术指南,紧盯废气收集效率提升、低效处理设施淘汰、活性炭吸附技术规范使用等重点环节,对治理设施不齐全、挥发性有机物不能有效收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全面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水平。全年共组织各类指导培训18次,服务企业400余家次,完成治理设施规范提升194家(市定任务是190家)。深化重点和特色产业集群整治,对照行业最新标准,启动化工行业废气全链条深度治理,对王龙等4家化工企业实现LDAR(泄露与修复)数字化管理。推进重点区块废气治理能力提升,组织5个塑料造粒区块产业集群废气整治。引导推动胶板印刷油墨低VOC源头替代,同时对废气处理设施实施贯标整治,完成源头替代项目21个(市定任务是20个)。二是突出靶向治理,开展治理攻坚行动。印发实施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集中开展颗粒物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完成67个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或扬尘监测设施并联网,对杭甬高速复线某工程开出宁波交通建筑工地首张环保行政处罚罚单。针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力问题,集体约谈2个建筑工地和1个矿山负责人。开展矿山粉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7家持证矿山企业和10家废弃矿山修复工程进行地毯式排查,明确问题短板、整治措施和整改时限,27个面上问题均整改完毕。持续开展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强化督导巡查和闭环处置,2023年,共督办问题144个,均按要求整改到位。完善秸秆火情闭环管理,实施每日通报机制,实现秸秆焚烧处置常态化,通过高空瞭望系统及线下巡查累计发现处置火情9441起,发布秸秆管控日报358份。联合相关部门和属地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水房进行集中整治,督促房东规范出租和废气规范处理。三是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综合运用浙里蓝天、环境监管协同平台等大数据手段,组织对各类热点网格进行实地核查,2023年共处置热点网格预警69起,排查指导企业626家。完善轻中度污染预警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共组织成员单位实施应急管控36天、走航89天、闭环处置问题186个、落实错峰生产企业860余家次。四是落实长效常态,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道路机动车环境专项执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老旧柴油叉车置换更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抽测、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机动车检测机构监管等相关工作。2023年,抽测疑似超标柴油货车167台,经检测发现5辆超标柴油货车,已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对两家重点用车单位进行入户抽测,共抽测38辆柴油货车,排放均合格。印发实施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方案,采取奖励补贴、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措施,分阶段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2023年我市已淘汰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2719辆,完成率100.4%。(3)打好清废净土战。一是建立完善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在原驰通转运中心基础上,新建并投运中再金小微危险废物统一转运中心,目前已覆盖危废产废企业1752家,2023年共收运危险废物959.05余吨。在原2家一般固废分拣中心基础上,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完成了10个村级一般工业固废收运点建设,覆盖一般工业固废产废企业13479家,2023年共收运一般工业固废16023余吨。二是推进固废处置能力提升。完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处置新建项目的建设,可新增可焚烧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500吨/天,并已投入试运行;可燃烧一般工业固废制RDF燃料棒10万吨/年项目,已于2023年1月投入运行,全年累计处置4000余吨一般工业固废。此外,积极推进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浙江盛奎实业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铝灰铝渣利用项目、宁波利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200吨废包装桶利用项目,均处于环评编制或审批阶段。三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制定《余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细化设置57项目标指标,谋划89项重点任务,提出21项重大项目,明确27个市级部门职责分工,确定“无废城市”年度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全年累计完成了16大类82个“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超额完成宁波市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10大类,60个)。四是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联合资规部门对我市41个地块组织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2023年我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继续保持100%。督促2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落实1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年度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采样正在检测。督促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开展两场地下水调查工作,已提交报告申请评审。督促7家纳入在产企业地下水管控名单内的企业落实地下水风险管控方案。巩固横路村国考地下水点位水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国考点位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并配合进行升级改造,国考点位地下水水质继续稳定保持在三类水。 (三)聚焦“两山”转化,着力推进美丽余姚建设。 一是四明山区域EOD项目成功纳入浙江省首批EOD项目库。会同市旅管中心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产业经营开发一体推进的发展模式,目前总投资约28.69亿元的“余山姚水·心动四明”余姚市四明山区域EOD项目已成功纳入浙江省首批EOD项目库,成为宁波唯一的省级试点项目库。该项目获国开行宁波分行牵头组建的银团授信23亿元,成功打通四明山革命老区生态治理绿色金融通道。二是加强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协助《宁波市四明山区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编制,强化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的监督,完成卫星图斑疑似问题点位现场核查30个,涉及8个乡镇。三是强化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推进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培育工作,完成1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性利用基地(体验地)建设(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已通过上级验收并得到高度肯定。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项目,完成招投标已全面开展,正在对重点区域内生态系统、重点物种等进行调查,初步形成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 (四)聚焦多元融合,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深入平台建设。项目一期于2023年4月完成竣工验收,正积极推进二期应用场景开发,重点以解决科室实际业务需求为导向,力求实现一体化问题管控、精细化污染源监管、流程化整治任务、简易化审批勘查、标准化第三方监管,在推动政府生态环境数据大共享、业务大协同、体系大融合上形成合力。其中自动站巡查管理应用场景得到了省、市认可,被市局列为2023年-2025年监测管控类的试点场景之一。目前,已完成应用场景建设方案编写,并提交评审。二是多方式推进公众参与。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广泛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余姚日报等传统媒体,扩大环保宣传面,提高公众满意度。2023年,在学习强国、中国环境、浙江日报、凤凰网、中国蓝等国家级省级媒体、余姚本地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宣传报道数量达148篇。继续强化“六五”世界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8场,与本地热门网站合作,发动网民参与分享《我身边的生物多样性》的有奖话题活动,活动日吸引了网民3700多人围观、1800多人在平台发布分享拍摄的野生动物照片或视频。与市妇联合作拍摄姚江小姐姐走进生态环境局视频2期,其中生态环境小姐姐讲述的高空瞭望系统入选了学习强国,联合城市展览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亲子活动10次。三是多途径搭建公众参与开放平台。以宁波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建设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提升公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我局共有3个项目列入宁波市级民生实事工程任务,目前生态洗衣房8个市级建设任务、1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任务和1个建设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性利用基地(体验地)任务均已完成建设。此外,我市自加压力,额外建成生态洗衣房4个。 (五)聚焦问题整改,着力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一是统筹推进上级各类督察问题整改。第一轮、第二轮中督、三轮省督共涉及的53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其中个性问题16个);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涉及余姚的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二是全力做好生态环境执法保障。强化“绿剑”专项执法、信访专项检查、护航亚运等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在“绿剑”专项行动中累计对全市662个点位(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596个,目前全部问题均已销号闭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改,确定9大领域47项排查整治任务,构建形成“排查整治—分析研判—彻查彻治”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整治贯穿到底、精准到位。2023年累计排查各类生态环境相关问题1511个,已完成整改1438个,剩余73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中。持续深化行刑衔接、公检法环协作机制、生态环境信访联调联动机制,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新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和“两打”案件办理力度(全年共移交公安刑事案件2起,办理第三方验收弄虚作假案件3起,应用《土壤法》办理新型案件1起),1起案件入选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法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2023年累计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8件,处罚金额1105.6423万余元,受理生态环境类信访件114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45%。 三是强化辐射和噪声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迎亚运、除隐患、保安全”辐射安全保障攻坚行动,继续实施废源清零行动,加大辐射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对1家企业共计6枚废旧放射源依法进行安全收贮,全市23家涉源企业落实软硬件规范配置提标管理要求,督促具备射线装置的动物诊疗机构完善审批手续。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余姚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各类噪声重复投诉件46件,较去年同期下降41.0%,重复投诉件在总投诉件中占比为7.0%,较去年同期下降6.6个百分点;办结完成2起省级一般交办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六)聚焦党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保持警钟长鸣,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痛定思痛绝不再痛》等廉政教育片,强化以案释疑、以案醒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防微杜渐的意识。邀请省委党校四明山分校老师授课,以《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题,教育警示党员干部职工增强法纪意识;组织观看《镜鉴》《痛定思痛绝不再痛》等廉政教育警示片;赴镇海威远廉政馆开展“走馆访廉”活动,在廉政文化熏陶中汲取营养,算好“廉政账”守好“履职关”。紧盯重点关键环节,加强内控管理,制定《余姚分局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作风抽查7次,发现问题3个,进行谈话2人次;提早谋划清廉单元建设,制定《余姚分局清廉单元建设实施方案》,将清廉建设与主责主业、基层业务和公众参与互融共促。制定《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程序规定(试行)》,严格落实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程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集体决策、项目审批并联审查等制度。重点项目经科室联审和局务例会审定,一般项目均通过科室集体讨论审定,公平公正切实把好审批关。二是推进干部队伍变革重塑。积极参与宁波市局统一组织的531“储能争先”干部培优行动,开展生态环境系统互派培养,丰富交流渠道,完善培养轨道,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争先创优意识。2023年2名干部被选入市局“储能争先”干部库,1名同志赴宁波市局交流培养。三是注重干部队伍业务能力锤炼。依托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制度化,充分发挥“执法大练兵和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补短板、强基础、激活力、抓落实的“指挥棒”作用,寓教于练、寓教于战,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水平。2023年,在宁波市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综合大比武中我局环境监测站获团体三等奖,在全省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中,我局环境监测站一名同志获个人三等奖;2022-2023连续两年荣获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集体三等奖;2023年我市黄家埠回龙村废弃山塘垃圾填埋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我局获集体三等功,2名个人受记功奖励;1名个人获得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 二、2024年工作目标、计划 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两个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和“无废城市”创建),打造“两个样板”(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样板和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修复与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实施“三大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攻坚、生态环境领域短板补齐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提标攻坚),夯实“四大保障”(数智改革服务保障、审批服务及环境要素保障、执法服务保障、环保队伍能力保障),稳步推动绿色发展提速转型、污染防治提标攻坚、治理效能提档升级,不断拓宽“两山”转化通道,促进四明山区绿富同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守护生态环境安全,为助力大美宁波建设贡献余姚力量。 主要目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低于3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87.7%,巩固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成果,努力减少中度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国家二级标准,“清新空气示范区”创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市控以上断面达标率达到 100%,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稳定达标,姚江一级支流水质优良率达到 80%(高于宁波要求74%),两条入海河流水质达到Ⅲ类水要求,陶家路江总氮浓度低于 3.38mg/L,全面达到“甬有碧水”考核优秀县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实现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工业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9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100%,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和安全处置率100%。成功创建“无废城市”,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树立“一盘棋”思想,推进两个创建 一是全面做好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准备。汲取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经验,并向已创成国家级的兄弟区县市取经,为启动国创做好各项准备。推进创建规划修编,紧盯创建指标要求,摸清底数、找准差距,全过程动态关注不达标、不稳定、有风险的指标,深入排查分析,形成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同时,主动探求新思路、新办法,力争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修复与生态产业融合、重点区域污染治理等方面抓出亮点、抓出特色,确保2026年完成我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二是全力冲刺省级“无废城市”创建。对标创建指标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当前共有6大领域64项指标,已达标60项,未达标4项,针对未达标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率低、填埋处置率高等问题,着力推进固废源头减量,寻找飞灰综合利用出路,进一步提升全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降低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余姚市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力争2024年建成省级“无废城市”。 (二)围绕低碳发展、绿色共富,打造两个样板 一是打造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样板。立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目标要求,以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为主抓手,探索多领域示范协同、多要素整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876”余姚模式(统筹源头防控、环境治理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海陆协同治污增汇、数字化助推、科技赋能、绿色消费导向等七方面协同路径,通过能源清洁化低碳化、绿色制造、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智慧化工程、增容扩汇、科技创新等六大领域工程,实施渔光互补、新型储能、智慧气岛、智慧治堵、化纤钢铁行业减污降碳示范以及污水零直排、清新园区省级标杆等领域共计51个项目),全面推进全市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协同推进两个省级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建设。全面完成第二批低零碳镇村试点验收,加大对现有低(零)碳试点村(社区)建设单位的指导帮扶力度,积极培育亮点特色,打造一镇五村(四明山镇、芦山寺村、冯村村、新城市社区、南新庵村、五车堰村)试点样板。二是打造四明山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修复与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样板。积极落实浙江省EOD库第一批试点“余山姚水·心动四明”四明山区域EOD项目,强化向上沟对接,协调相关领域专家,做好业务指导,协同高效推进项目落地见效,全力打造EOD试点项目建设标杆。重点实施环四明湖生态湿地修复工程,对环四明湖的红杉林、田园、半岛、湿地等自然资源进行组合式保护;协同资规、阳明文旅等部门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小区工程,开展河麂、银缕梅、古茶树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实施东岗山森林生态文化区工程,启动建设生物多样性实践体验基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馆,标本馆,展览馆等基础设施,为顺利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亮点支撑。 (三)聚力问题排查整改,实施三大攻坚 一是推进问题排查整改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攻坚。统筹实施《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本质上、源头上常态化排查整治提升的工作方案》和《余姚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围绕9个领域47项排查整治任务和12个重点行业,集中解决当前我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发现、主动研究、闭环整改,进一步消除潜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二是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短板补齐攻坚。充分发挥环保委员会平台作用,统筹推动解决或改善区域生态环保的共性重点问题和个性突出问题,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余姚市生态环境重点专项整治五年规划》,结合城乡污水“一张网”建设,逐年分步实施各类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定期汇总督导规划项目的推进情况,确保规划项目落地实施,为余姚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三是推进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提标攻坚。强化“清新空气”提质,注重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紧盯专业涂装、木质家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提升提级行动,实现低效设施动态清零。制定出台建筑工地扬尘全流程专项管控实施方案,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启动建设颗粒物雷达监控项目,实施机动车尾气和道路扬尘多维管控。强化“甬有碧水”提优,高标准做好“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扩面,开展入海河流氮磷溯源分析和污染治理,依托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与协同平台开发建设甬有碧水信息化预警系统应用,建立分级分类分时排查预警机制,提升精准统筹治水信息化水平。加强入海河流总氮管控,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精准溯源、科学论证,建立污染源清单和问题清单,制定入海河流总氮控制方案,排定工程性治理措施,并有效推进实施。 (四)聚焦服务质量,夯实四大保障 一是夯实数智改革服务保障。建设余姚市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与协同平台(二期)项目。搭建一体化的生态环境多跨融合“一件事”问题管控中心,形成集智能预警、任务调度、目标管控为一体的“实战平台”,全面推进余姚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发自动站巡查管理应用场景,构建“抽取名单-管理实施-问题整改-抽查复核”线上流程,提升环境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打造小曹娥电镀园区智慧环保监管应用,集成园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企业环境监管相关数据,实现园区环境污染布局、环境监测点位、企业排污特征的可视化监管;建设“甬有碧水”资金测算模块,基于预期目标反推达到目标所需的水质等,及时纠正现状,预防污染事件的发生。二是夯实审批服务及环境要素保障。加强对重大项目的保障和指导,尤其针对完善辖区内产业链和产业体系有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及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一对一”服务,面对面了解需求,预留污染物排污权指标,解决项目落地的堵点难点。此外在原有重点项目清单式服务、边编边审等特色服务基础上,开展“组团式服务”、“环保服务直通车”等品牌服务工作。三是夯实执法服务保障。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优化第三方先导服务保障,充分发挥正面清单制度的引领作用,引导更多企业绿色经营。优化执法方式,强化走航车、高空瞭望、在线监控、工况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执法,升级企业监控体系,发挥环保用电监控系统的科技监管作用,提高环境执法与监管能力。强化对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打击力度,做精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通过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震慑一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夯实环保队伍能力保障。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分步实施《余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三年行动规划》,完成标准化实验室的建设、改善监测用房条件,全面提升我局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业务能力、装备配置、质量管理体系、人员技术能力等,夯实我市环境保护监测技术保障。提升队伍素养,加强干部队伍的环保业务能力培训,积极参加生态环境部、省、市组织的执法大比武、监测大比武等各类技能比武和交流。强化廉洁自律,创新“1+1+5+3”的清廉单元建设模式,即1套成熟清廉制度体系、1个清廉展示界面、5个清廉细胞、3个清廉品牌,打通清廉建设最后一公里,不断擦亮生态廉政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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