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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16066341/2024-58600 内容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处室: 市市场监管局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在余姚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推进“法治余姚”建设的要求,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履职基础

(一)组织有保障。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内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全局上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夯实法治基础。建立了法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明确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行政首长担任组长,在法规科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办公室,结合全局中心工作制定法治(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单位负责人汇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按照上级关于依法行政的考核要求,落实对本单位执法机构和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科、所(分局)的年度考核。

(二)学习有计划。年初就印发了《中共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部署自上而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还印发了《中共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干部集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制定了全系统市场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的计划方案。将周二夜学、专题学习相结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和法律法规。

(三)教育有实效。坚持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讲党课,开展中心组专题研讨3次,基层党组织开展讨论交流13次、现场学习和网上观展180余人次,切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党委班子成员聚焦11个课题、2个案例开展专题式、解剖式调研。实施“明德守法、完善自我”“树正确政绩观、建为民新业绩”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措施落实,确定推动发展清单项目6项,明确主体责任、倒排任务计划,以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二、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法治保障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根据《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讨论把关,2023年修订形成了新的《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中共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决策工作。在行政执法领域,转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确认法制审核会商办法的通知》,落实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关于印发<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集体讨论暂行规则>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市场监管所案件集体讨论规则>的通知》,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全面由所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局领导集体审议的制度。

(二)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专业领域,听取其意见建议,防范履职风险,并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中,完成法律顾问的信息录入登记和日常登记管理工作。2023年,针对行政诉讼多发的情况,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应对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我局目前共有10名公职律师,注重发挥他们在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复议诉讼初步应对等方面的作用,并积极鼓励在职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2023年共有3名工作人员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实施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对我局起草的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同时,我局亦积极参与立法座谈及相关法规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详阅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稿,结合基层工作实践,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力促立法立规工作规范化。

(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办案机构和有关科室配备执法记录仪,于2017年开始全面投入使用。历年来,制定了《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转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暂行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我局执法记录仪使用。同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办案区接入省“浙江执法在线”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执法办案实时会商和指挥。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截至2023年12月,在编人员应持证303人,实际持证人员300人,持证率达到99%。

三、立足市场监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放大改革优势,再造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激发创新创优活力。迭代升级商事登记确认制、“证照分离”、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推行企业注销“照章、照银、证照、税务”联动办理,推进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去年全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率95.13%、全流程网办率95.72%、简易注销占比达79.40%,办理准入准营“一件事”113件,新设各类经营主体23374户,实有经营主体186522户,同比增长6.85%。

(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平台经济治理走在前列,高标准推进全省平台经济治理试点任务,实施网络综合治理集成改革,探索“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电商治理新模式,完成“余姚公平在线”驾驶舱设计应用,开展“健康体检”80家、在线调解14件,试点工作得到省局充分肯定,有力助推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获评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成绩突出集体。公平竞争审查不断强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清理政策措施452件,审查新增政策措施文件42份,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9件,罚没款65.43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件,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不断优化。2023年我局培育浙江省反垄断合规标杆企业1家,我市7家企业参加全宁波市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培训,18家企业参加全省重点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重点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预防垄断行为发生。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争取筹建宁波余姚(塑料制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创造、高效化运用、法治化保护,全市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14件、居宁波第1,新增PCT境外专利申请143件,现有有效发明专利6170件,均居宁波第2;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50亿元,惠及企业139家;余姚榨菜高分通过宁波市地理标志运促项目验收、入选国家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局获评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首批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国家重点试点区域。

(四)持续深化合规审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拓面。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的行政检查占所有行政执法检查的比例达到 89.59%,到期抽查任务完成率达到 100%,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 100%,对外公示率始终保持100%。常态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余姚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涵盖69类抽查对象,涉及117个抽查事项,涉及28个部门抽查部门覆盖率高达93.33%,有效整合了多个部门对同一主体的检查事项,开启“1+N”联合抽查新模式,参与多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联合抽查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建立合规审慎执法工作机制。转发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宁波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试行)》和《宁波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遵照有关规定探索建立合规审慎执法机制,推动个别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综合运用,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食品药品等领域重点监管力度。一是食品领域,开展生鲜门店规范提升、“三小”行业专项整治、网络餐饮治理攻坚等行动,取缔无证小作坊12家,省“AA”级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家、宁波市级品质超市16家通过验收,入网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成率96%,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535件。二是药品器械领域,成立药品医疗器械检查所(药品检查中心),配合开展全省药品抽检人员实训和考评标准建设试点,推进药械化标本室建设,加强新冠监测和含兴奋剂药品监管、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药械化抽样272批次(不合格1批次,均按要求核查处置),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58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46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211例。

四、建设法治市监,化解社会矛盾

(一)建设法治市监。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推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开展为期3年的执法办案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执法办案质量集中检查、学法考法、案件审核,抽查案件108件,开展办案质量通报3次,完成案件法制审核377件。

(二)化解社会矛盾。2023年,我局共应对行政复议116件,创历史新高,较去年增长了48.7%,其中95%以上为职业举报人申请;应对行政诉讼7件,比去年减少5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处理法院司法建议1件,检察建议1件,都认真做好了回复工作。

五、践行法治思想,履行普法责任

(一)组织干部“学法考法”。及时组织系统全体干部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干部的法律信仰。2023年,我局市管领导干部认真参与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网络学习,还参与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学法考法”活动。并通过业务培训、岗位轮训、师徒结对等形式,组织培养“一专多能”、“通专结合”的综合性执法队伍和人才。

(二)开展“法治余姚”宣传共治。结合3.15、4.26、世界标准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时机,开展“消费提示”、“餐饮红黑榜”、“浙里点检”、“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利用网络开展“电商企业‘纾困助企,有你有我’系列线上直播培训”、“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大讲堂”等线上普法培训活动。依托“一网三号多媒体”(即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号、今日头条号,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宣传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根据执法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一方面在自有平台上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另一方面按月向司法局推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三)建设余姚市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建设余姚市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依托市党群服务中心,以“党建+普法”为特色,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主要任务,不断提升公民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大力弘扬市场监管法治文化,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推进改革提速、创新提档、监管提效、服务提质、能力提升,为高水平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活力“最名邑”,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县域样板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是深化改革驱动。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经营主体登记确认制、全市企业开办首套公章刻制政府购买服务落地,实施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改革和标准地址库建设,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场景,提升市场准入准营退出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便捷服务到增值服务的全面升级。持续深化“证照分离”、告知承诺改革,动态管理事项清单,提升告知承诺应用率。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监测、分型分类培育和精准帮扶工作,推动个体工商户业态升级。

二是加强合规审慎监管。贯彻合规审慎监管理念,探索“服务跨前一步、监管精准一度、执法审慎一分”的合规监管机制,推行触发式监管模式,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落实省、市局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办法和清单,推动个别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综合运用,针对直播电商、互联网广告等新业态、新模式,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深植知识产权优势。继续争取设立宁波余姚(塑料制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一体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国家试点、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完善产学研服协同、创新创造联动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体系,深化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提升工程,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更多“沉睡专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新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0亿元。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升级工程,开展“快获权、快维权”专项行动,完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机制。

四是拓展信用化监管。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序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贯通落地。推出“信用+容缺”“信用+承诺”“信用+秒批”等应用模式,完善信用承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机制,提升信用监管科学化、透明化、规范化水平。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信用管理示范企业20家、“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30家。

五是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全链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高效推进“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工作,持续开展酱腌菜小微企业集聚园区建设、集中用餐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生鲜门店规范提升,全面深化“网络餐饮、校园食堂、农村家宴”智治应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周期筑牢药品安全防线。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特殊药品管理、“化妆品智慧在线”系统应用,开展“药剑”专项行动、化妆品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提升药品现代化治理和服务水平。全闭环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涉危化特种设备核查专项行动,开展简易升降机、燃气安全、叉车等专项整治,全力做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监管,全面提升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全过程化解产品质量风险。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围绕减压阀门、燃气软管、电线电缆等产业,开展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严防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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