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2698/2024-844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件编号: | 余政发〔2024〕15号 | 生成日期: | 2024-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责任处室: | 市政府办公室 |
规范性文件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政策解读: | |
政策图解: |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见义勇为人员王松、陆建定嘉奖的决定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24年4月1日0时许,王松、陆建定两人从4米高的桥上跳入河中,成功将落水女子救援上岸。救援过程中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王松右侧肋骨多处骨折、陆建定尾椎骨受伤。4月25日,王松、陆建定被余姚市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宁波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给予王松、陆建定同志嘉奖一次。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见义勇为意识,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和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余姚”作出新的贡献。 余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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