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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18 15: 18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2023年度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

 

        2023年度,分中心按照《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督查、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等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省办、宁波以及余姚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问责等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信息,认真开展市政府要求的相关活动。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由综合科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公开要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等制度,严格做好发布内容审查把关。三是加强各类公开平台日常维护,根据职责变化、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对本单位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更新,并按要求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四是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规定栏目公布本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五是加强与市府办政务公开科的沟通交流,按时完成交办任务,并及时汇报新情况新问题。

 

 

主动公开情况

分中心在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一般在信息形成后即按要求及时予以发布,公开的信息完整、贴合实际,无涉及保密内容,主要分布如下:法规公文类的信息条0条,公告公示类的信息4条,工作信息类的信息1条,财政信息类的信息32条,人事任免类的信息2条,社会监督类的信息1法治建设类的信息0条。公开的信息都是按照条例规定,在信息产生或采集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做到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公开要点。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新闻发言人等制度,严格做好发布内容审查把关。三是加强各类公开平台日常维护,根据职责变化、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对本单位公开指南、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更新,并按要求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重点领域公开、建议提案公开、政策解读情况

 

分中心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明确综合科为信息申请受理科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分中心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所有公开的信息在余姚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开;2、办事指南类信息印发为宣传册放置于办事大厅予以公开;3、制作了分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在网站上公开信息目录,方便市民上网随时查阅。

 

 

          依申请公开

 

    分中心建立了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当面申请三种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在2023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网上申请、信函和当面递交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分中心在202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主要工作做法

 

(一)制定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为尽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监督考核办法进行进一步明确。

(三)抓好网络平台建设优化公开渠道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时发布信息并及时更新,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组织开展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接受督查。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3年工作思路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年度公开的信息总量偏少,主要是因为单位小、业务比较单一,涉及需要公开的信息数量并不多;二是在统计数据信息的发布上需要增加及时性,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性。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分中心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加对公开信息的敏感程度,有意识的将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

二是优化公开渠道提升政民互动水平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建立和完善网上对外交流平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三是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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