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年度报告 > 2023年年度报告
余姚市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1- 17 14: 41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2023年余姚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并附相关数据统计。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余姚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实事求是地根据有关规定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和公开时限要求,及时在余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工作信息等内容,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4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处置、回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余姚市公安局共收到并受理依申请公开件3件,均按时答复办结。其中按要求提供1件,属于内部事务信息1件,无法提供1件,要求补正未补正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建立健全符合工作实际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形式和期限,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方式和内容,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规定对信息予以公开,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通过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新媒体管理整合,强化对“余姚公安”“余姚交警”“余姚刑警”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精细化管理力度,积极做好日常维护运营工作,提升发布信息质量。全年共发布信息440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推进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将实际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做到同计划、同研究、同部署,努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上有待加强,二是在公开的形式上还比较单一,三是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上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最新动态,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不断提升工作人员应对复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统计表附件1

一、主动公开

1.不同渠道方式主动公开及回应解读总体情况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4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四)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具体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4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4706

行政强制

1872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项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